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LTZB2017G—4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抚松新城行政北区储备土地平整和绿化等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绿化工程)已由抚松县人民政府以抚政函【2017】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抚松亿林土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绿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招标内容为:绿化工程。 2.2 建设地点为:抚松新城行政北区。 2.3 计划工期:2017年5月15日至2017年7月15日;花草管护期为一年;树木管护期为两年。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所有投标企业均需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备案方可报名。 3.2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外省入吉企业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4月13日至2017年04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招标公司(长春市亚泰大街6789号8楼808室)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如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项目负责人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证件及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5月09日09时30分,地点为抚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二楼招投标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抚松亿林土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抚松县 地 址:长春市亚泰大街6789号万晟商务花园808室 联系人:安全 联系人:孔桂云 电 话:0439-6690018 电 话:0431-886025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