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总镇镇区绿化管护工程已经批准建设,所需资金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1、工程名称: 十总镇镇区绿化管护工程 2、建设地点:土管所西侧花园、朝阳路花坊、污水处理站内、镇政府大院内、政府大门至通掘路段、御景园西侧及北侧绿化、十总居小游园 3、工程规模: 4、计划开竣工时间、工期: 5、质量要求:修剪老枝、除草、施肥、病虫害防治、抗旱、抗台、抗涝 6、投标人应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绿化管护三级以下资质”及以上资质 7、工程付款方式和时间:本项目合同履行时间3年,付款方式和时间待中标后与业主协商确定。 8、本工程最高限价6.0万元,高于限价为废标。 9、评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具体细则如下: 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作为废标处理。低于且最接近各投标人有效报价算术平均值的为中标人。如有相同报价,则抽签决定中标人。 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保证金1万元整(现金),潜在投标人应自行进行现场勘查。 参加投标时请带身份证,并交纳报名费200元整,投标人将公司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函一起密封,且写明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 否则作废标处理。 10、其他事项 各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报名和开标时间:2017年4月19日上午9:00—9:30报名, 2017年4月19日上午9:30开标 。 投标地点:十总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总镇司法所三楼)。 投标方式:现场报价。
招标单位:十总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金华 联系电话:13057058158
十总镇镇区绿化管护工程
施 工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十总镇镇区绿化管护工程
投 标 书 十总镇人民政府: (一)根据招标公告我单位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并根据工程招标公告的规定,经考察现场和研究招标文件后,愿以人民币(大写) 元,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承包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二)我单位保证本工程质量达到 一次性验收合格 。 (三)我单位金额为人民币 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17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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