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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编号: 2728988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河南
工程名称:

偃师市_政府采购_竞争性谈判公告_山化镇连霍高速公路东出入口道路景观绿化工程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偃师市山化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山化镇连霍高速公路东出入口道路景观绿化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将该项目谈判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山化镇连霍高速公路东出入口道路景观绿化工程;
1.2采购编号:偃公采【2017】018号;
1.3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山化镇牙庄村,偃师市连霍高速东出入口两侧,宽30米,长1652.78米,工程项目由土方、灌溉设施及绿化三项组成,种植面积6万余平方米,种植雪松、银杏、白蜡等20个树种;
1.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5最高限价: 5260094.69元;
1.6质量要求:绿化苗木包栽包活,工程验收后养护期一年;
1.7计划工期:30日历天;
1.8竞争性谈判范围及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1.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谈判人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2谈判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3谈判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园林绿化专业贰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或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有效期内),并在投标人企业注册任职,并提供在本投标企业近一年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且没有在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
2.4谈判人及项目经理在2014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公用工程景观绿化施工业绩(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不得重复);
2.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7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涵盖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以本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
    2.8谈判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报名:
    2.8.1 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8.2 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
    2.9 谈判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9.1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9.2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9.3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抵押或冻结的;
    2.9.4 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2.10 企业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将查询页打印后加盖公章,作为报名资料的一部分)。
2.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谈判人报名
3.1报名时间:2017年4月17日至2017年4月19日,每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下同);
3.2报名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
3.3报名时须提交资料如下:
3.3.1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被授权委托人的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及查询网页截图;
3.3.2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
3.3.3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证明、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及查询网页截图;
3.3.4企业及项目经理2014年以来各2份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含施工合同、中标公示网页截图、成交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
3.3.5财务状况报告的证明文件(注:应提供2014、2015、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含四表一注,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3.3.6依法缴纳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近三个月的缴费证明材料);
3.3.7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涵盖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以本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
3.3.8承诺书(本公告“二、谈判人资格要求2.9条款”);
3.3.9谈判公告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及谈判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注:上述证件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胶装复印件一份,报名时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竞争性谈判文件领取时间和地点:同报名时间和地点;
2、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5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1、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24日10时00分;
2、地点为: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偃师市山化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837963977
地  址:偃师市山化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371-68873682  0371-55035772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路秦岭路西元国际广场东塔B座九楼

报名期限: 2017-4-172017-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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