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729282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临武县武水河沿岸生态环境治理项目 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临武县武水河沿岸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已由 临武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临发改批【2016】174号 批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 招标人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 。项目业主单位为 临武县舜发城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华融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洞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 临武县武水河沿岸生态环境治理项目2.2 建设地点:临武县武水河两岸2.3 规 模:道路全长约26公里;城乡绿道(兼防洪提)全长约30公里;沿河绿化带宽20-100米;驿站工程:一级驿站2处,二级驿站2处,三级驿站适当设置,总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2.4 总 投 资:约33800万元2.5 工期要求: 27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 必须符合工程设计和现行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2.7 保修要求: 符合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行业现行中有关规定 2.8 招标范围: 临武县武水河沿岸生态环境治理项目的施工(详见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潜在投标人按照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郴建发[2015]90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诚信管理手册》;湖南省外企业依据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者按照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办理了入湘施工登记证(登记证处于有效期)。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市政工程 专业 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 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1人、施工员 3 人、安全员 3 人、质量员 2 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 半 年内连续 6 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报名前须到业主方勘察现场及了解项目情况,再到招标人处出具的踏勘证明。 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郴建发[2014]71号及郴建发【2017】3号文中综合评估法Ⅱ。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捌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6.1、报名时间和地点:从2017年 4 月 17 日至2017年 4 月 21 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由投标单位应派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须为拟任本项目注册建造师)报名前到招标人处了解项目基本情况后再携带以下原件:①有效的单位介绍信、②法人代表证明材料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③营业执照副本、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是可扫描二维码的复印件)、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诚信管理手册》、⑥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和学历证书、⑧关键岗位人员证书及养老保险证明、⑨现场踏勘证明(①②③④⑤⑥⑧⑨验原件后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 楼 431 室登记报名;报名地址: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国际会展中心附近)。6.2、湖南省外企业报名时须还提供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报名时还须提供入湘登记证原件,再按6.1的要求报名;资料不全时投标报名将会被拒绝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 2017年 5 月 8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第六开标室(369)开标室(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附近)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3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9.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 监督机构为临武县发展和改革局、临武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5-6266318、0735-6338015。 |
报名期限: | 2017/4/17至 2017/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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