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湖畔香台小区景观提升工程项目(绿化工程)(二次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鞍山广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鞍山市千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对鞍山湖畔香台小区景观提升工程项目(绿化工程)(二次采购)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采 购 人:鞍山市千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代理机构:鞍山广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3.项目名称:鞍山湖畔香台小区景观提升工程项目(绿化工程)(二次采购) 4.工期要求:乔木部分2017年4月25日至2017年5月25日种植完毕,部分灌木、草坪等项目与市政工程配套进行,在11月之前完成所有项目 5.工程地点:湖畔香台小区 6.项目概算:121.22万元 7.采购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二、合格承包商资格条件: 1.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2.投标人(如是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拟派负责人须具备园林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且具备本企业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投标人(如是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执业资格并且具备本企业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领取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4日至2017年4月1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到鞍山广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文件,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提供电子文档)。只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须携带以下资料: 投标人如是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需提供 2.1经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 2.2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2.3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本企业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2.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如是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2.5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鞍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自开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投标人如是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需提供 2.1经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2.2拟派驻本工程的负责人具备园林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及本企业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2.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如是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2.4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鞍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自开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以上资料报名时出示原件后返还,复印件留存一套(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仅限于发售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谈判小组的评审结果为准。如无上述资料原件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 四、递交谈判保证金、竞争性响应文件和竞争性谈判时间、地点 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整)。 2.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4月19日16:00时,即投标截止时间前。 3.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2017年4月20日10:00时(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鞍山广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谈判会议。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五、本项目谈判的其他有关事宜,请联系: 采 购 人:鞍山市千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代理机构:鞍山广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王 鹏 电 话:15941200888 地 址:鞍山市铁西区兴盛路141号幸福大道小区 联 系 人:尹 铭、丛 林 电 话:0412-8896088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鞍山分行营业室 账 号:21001630103052502780 鞍山广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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