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县提蒙乡提蒙行政村提蒙自然村路灯工程施工邀请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陵水县提蒙乡提蒙行政村提蒙自然村路灯工程(编号:HNQZ2017-1-2) 已由相关文号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陵水黎族自治县提蒙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陵水黎族自治县提蒙乡,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投 1 个标段。计划工期为90日历天,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详见图纸,具体事宜以施工合同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备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7年4月18日至 2017年4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 12:00时,下午 2:30 时至 5:30,在海口市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1号楼B1105房(省政府北门斜对面)持本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5月10日下午15时00分准时开标,地点为海口市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1号楼B1105房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17年5月6日 前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陵水黎族自治县提蒙乡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琼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陵水县提蒙乡 地 址:海口市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1号楼B1105房 邮 编: 邮 编: 570000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人:文先生 电 话: 13976154922 电 话: 13976906208 传 真: 传 真: 0898-667270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