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编号:HTZB2017-57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宽城区丙二十二路(亚泰大街-小南街)道路工程项目已由长发改审批字【2015】24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申请国家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计划工期:2017年5月17日—2017年10月31日;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3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内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近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不亏损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诚信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外埠企业办理入吉备案须执行吉建管[2015]5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9日至 2017年4月25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09时至下午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三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窗口报名。报名时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 4.2 投标单位报名成功后,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长春市西安大路与翔运街交汇处莱德宾馆七楼购买招标文件,根据吉省价收[2016]98号文件,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后,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应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取行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图纸押金500元/套,中标单位不退。 4.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5月16日9:3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商女士 电话:0431-8467602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西安大路与翔运街交汇莱德宾馆7楼 邮 编:130033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431-879337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