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总镇镇区绿化管护工程已经批准建设,所需资金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1、工程名称十总镇镇区绿化管护工程

  2、建设地点:土管所西侧花园、朝阳路花坊、污水处理站内、镇政府大院内、政府大门至通掘路段、御景园西侧及北侧绿化、十总居小游园

  3、工程规模\\

 4、计划开竣工时间、工期\\

  5、质量要求修剪老枝、除草、施肥、病虫害防治、抗旱、抗台、抗涝

6、投标人应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绿化管护三级以下资质”及以上资质

 7、工程付款方式和时间本项目合同履行时间3年,付款方式和时间待中标后与业主协商确定。

8、本工程最高限价6.0万元,高于限价为废标
9、评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具体细则如下:

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作为废标处理。低于且最接近各投标人有效报价算术平均值的为中标人。如有相同报价,则抽签决定中标人。

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保证金1万元整(现金),潜在投标人应自行进行现场勘查。
  参加投标时请带身份证,并交纳报名费200元整,投标人将公司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函一起密封,且写明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 否则作废标处理。
  10、其他事项
  各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报名和开标时间:2017年4月26日上午9:009:30报名,

2017年4月26日上午9:30开标

投标地点:十总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总镇司法所三楼)。
  投标方式:现场报价。
  

 招标单位:十总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金华        联系电话:13057058158 




十总镇镇区绿化管护工程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期:








十总镇镇区绿化管护工程



十总镇人民政府

(一)根据招标公告我单位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并根据工程招标公告的规定,经考察现场和研究招标文件后,愿以人民币(大写)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承包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二)我单位保证本工程质量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三)我单位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17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