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省级文件保护单位梅县区梅南镇李金发故居修缮工程
信息编号: 2730925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广东
工程名称:

省级文件保护单位梅县区梅南镇李金发故居修缮工程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项目名称 省级文件保护单位梅县区梅南镇李金发故居修缮工程
  批复文号 梅县区发改审[2016]110号文
  批复单位 梅州市梅县区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梅州市梅县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项目所在地区 梅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省级文件保护单位梅县区梅南镇李金发故居修缮工程
(第二次)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级文件保护单位梅县区梅南镇李金发故居修缮工程已由梅州市梅县区发展和改革局(梅县区发改审[2016]11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梅州市梅县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建设资金为省财政拨款,不足部分由项目单位统筹解决。为尽快实施该项目建设,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主要对梅南镇李金发故居进行修缮保护,修缮面积约1560平方米;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修缮施工;
2.3 预算造价:约61.7万元;
2.4 工程地点:梅县区梅南镇李金发故居;
2.5 建设工期:2017年12月30日前完成;
2.6 承包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总价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
(1)投标人须具有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业务范围包含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选定一个项目负责人负责本项目,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同时持有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和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培训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省外企业必须在广东省文物局备案登记,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信誉要求:
3.2.1企业经济实力强,财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强,社会信誉度高,有完善的人员和设备配置。
 3.2.2、投标人在“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未有不良行为记录(行政处罚期内)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3.2.3 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经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负责查询,开具的有效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3.2.4、本项目工程维修难度较高,建议请潜在企业组织人员到现场了解情况。地点:梅县区梅南镇李金发故居。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  本工程采取:√来人报名(如下);□网上报名(报名办法详见交易中心网站)
4.1凡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1、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可从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复印件、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由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7)省外企业提供相关在广东省文物局备案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
2、上述报名资料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二份,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同时提交原件核查,必须由投标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亲自持报名资料至现场报名(需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核查)。
4.2报名时间:2017年4月25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00时,报名地点: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到指定地点购买(如下); □网上免费下载(详见交易中心网站)
报名成功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4月26日至2017年5月3日上班时间到海丰县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地址:梅州市梅县区扶大铁炉桥村恒发新村9号店) 领取招标文件及资料,逾期作弃权处理。招标文件及资料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7日9:30时,提交到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应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备查)准时参加。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招标人(盖章):梅州市梅县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办公地点:梅州市梅县区新城行政区
联 系 人:  陈女士      联系电话:0753-2589236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海丰县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梅州市梅县区扶大铁炉桥村恒发新村9号店 
联系人:  李工          联系电话:0753-2593318

日期:2017年4月19日
  相关附件李金发第二次公告.pdf
  发布人 海丰县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04-20

报名期限: 2017-4-212017-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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