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730954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广西 |
工程名称: |
四川川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钦北区综合供水工程-给水 管网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钦北区综合供水工程-给水管网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工程已由钦州市钦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钦北发改投【2016】6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钦州皇马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采购、■施工、 ■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广西钦州市钦北区新城区及皇马工业园建设规模:钦北新城区、皇马工业园一区至四区范围内铺设给水管道约111.2km及加压泵房(详见本工程可研报告)。合同估算价:约20000万元。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 ■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700天(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不低于国家定额工期的80%。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17 年 5月至2019年 4 月。招标范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方案设计完成前:在项目拟建规模、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建设红线范围内的设计(设计阶段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必须经过招标人同意);设计内容包括市政管网等。(经业主方确定的设计任务书范围内的设计漏项和缺项由总承包方承担责任)、采购(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材料等)、施工(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工程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市政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环保工程专业高级以上(含高级)技术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给排水工程师执业证书;3.2.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专业的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4.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1家设计单位和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3.5 本项目划分标段:无。3.6 本项目 □要求■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3.7 本项目 □要求■不要求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3.8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3.9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
报名期限: | 2017/4/21至 2017/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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