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ZSC(2017)024 开标时间:2017-05-16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 资金来源:其它 招标代理: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顺昌县城市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南平市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顺昌县城乡综合整治建设项目-富屯溪(三松酒店前段)慢道及景观提升工程(招标编号:ZZSC(2017)024)已由顺昌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顺发科【2017】12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顺昌县城市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招标人为顺昌县城市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顺昌县城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约129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景观土建工程、景观绿化工程、景观给排水工程、景观电气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 2.4. 招标控制价:工程总投资约1290万元(具体以审核后控制价为准,详见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和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scztb.com)上本项目答疑)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 标段划分: 无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上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公用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单项工程1000万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在福建省区域内有承接景观施工项目,完成施工并验收合格的业绩(应附上由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业绩证明,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应加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章,信封密封,否则,其业绩不计)。中标候选人业绩造假,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或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没有被列入《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规定且未被我区建设行政监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违反《顺政办〔2012〕159号》文件规定,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加投标; 3.10.根据闽检会〔2004〕10号文“禁止或限制有行贿记录的单位或个人进入建筑市场”的要求,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时,按规定向南平市人民检察院或顺昌县人民检查院申请查询,中标人若有行贿犯罪记录时,将按取消中标人资格处理; 3.11.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应符合(闽建〔2015〕35号)文要求:在福建省有关行政部门管理系统实行信息登记; 3.12.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有关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13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14.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5投标人信誉承诺。根据最高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的单位(含联合体)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均不是县级以上人民法院公告的“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如果是“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将被取消投标人资格或中标人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24日8时30分起至2017年4月29日 23 时 59分前登录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scztb.com)“招标公告”栏目下载报名单,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投标报名。投标人通过网银转帐交纳5元手续费后,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取值区间10%(含10%)~12%(不含12%)。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5月 15日下午17:00之前(以银行到户为准)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肆万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1)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2)或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3)或按南建筑〔2016〕3号文规定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5月 16 日上午9时00 分, 提交地点为: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顺昌县交通大厦十楼),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建造师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投标报名单及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带原件核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和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scztb.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顺昌县城市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顺昌县城市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邮编: 353200 电话: 13459910824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顺昌县双溪城南中路棋盘厂巷49号 2层201室 ,邮编:353200 电话: 0599-7858437 、15860994018 ,联系人:小郑 投标保证金账号: 帐户名称: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顺昌支行 帐 号:3500 1677 1070 5250 6552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顺昌城南东路123号交通大厦十楼, 联系电话:0599-7853459。 监管部门:
顺昌县建设局 地点:顺昌城南中路16号 电话:0599-7850886
注: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1、投标人可在招标公告约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公告”栏目,点击“招投标报名”,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投标报名。投标人通过网银转账交纳5元手续费后,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和图纸资料。 2、投标人应根据系统提示打印投标报名单,投标时须附上投标报名单做为投标报名的唯一有效凭证。 3、根据顺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昌县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二条规定招标代理机构“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后不得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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