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731832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汝城县义昌路A段建设工程 |
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汝城县义昌路A段建设工程已由汝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汝发招核[2017]30号核准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汝城县城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汝城县义昌路A段建设工程 2.2 建设地点:汝城县 2.3 规模:道路长400米,路幅宽20米。属于汝城县城市次干道,西起卢阳大道,东止滨河东路。项目招标投资总估算约1081万元。 2.4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质量等级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符合国务院令第279 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行业现行中有关规定。 2.7 招标范围:汝城县义昌路A段建设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潜在的投标人按照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郴建发[2015]90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诚信管理手册》;湖南省外企业依据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者按照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办理了入湘施工登记证(登记证处于有效期);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3 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及郴建发[2017]3号文件中“综合评标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4月24日至2017年04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公休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任本项目注册建造师)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以下资料的原件和一套清晰的复印件报名:①有效单位介绍信;②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资质证书不能提供原件的,其复印件应加盖企业鲜章,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副本;④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⑤项目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1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拟任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近6个月(2016年10月-2017年3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投标单位需提供查询网址和查询密码,查询不到不接受报名);⑥诚信管理手册;⑦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或入湘施工登记证(仅湖南省外企业)。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6.2投标人须下载附件备案表并由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该项目项目负责人)持报名所需证件原件到汝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施工管理站备案后再到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大楼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大厅报名。6.3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投标人在备案前须到招标人处了解项目基本情况。6.4 澄清答疑、补遗采用书面澄清答疑方式。6.5 招标文件的获取:潜在投标人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6.6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5月16日10:00时,地点为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附近)3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72室(第9开标室)。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汝城县招标投标指导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35-8268388)、汝城县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35-8222413)。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11.联系方式招标人:汝城县城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汝城县文化路1号联系人:钟女士电话:13789114814 |
报名期限: | 2017/4/24至 2017/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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