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东安县芦江水库大坝至茶源村组道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东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2016]25号批准建设,并经东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15号核准为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自筹。招标人为东安县芦江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申请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安县芦江水库大坝至茶源村组道路工程。 2.2建设地点:东安县新圩江镇茶源村。 2.3项目投资:总投资224.98万元。 2.4资金来源:县财政自筹。 2.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6项目概况及要求:本项目芦江水库大坝至茶源村组道路全长2.282km,公路设计为4.5米宽的泥结碎石路面。 2.7招标范围: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合同段划分:本项目施工招标划分一个合同段。 2.9计划工期:工期为120天,缺陷责任期均为 2 年,保修期均为 5 年。 2.10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在路基全线贯通后付 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总价款的30%,余下部分20%两年后结算,质量保修金的数额为5%及退还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11中标方必须具备协调和处理建设项目周边农民关系的能力,并承担所有处理和协调关系的费用。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资格要求申请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属于记录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项目资格要求申请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确定中标的申请人,在中标结束后签订合同前,应按规定缴纳履约担保金,保证金的金额为中标价的10%,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在中标后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 3.3 本项目资格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请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于 2017 年04月24日至 2017 年 04月28日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15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先去现场察勘,再到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永州分公司(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百业二街灯7号三楼,湘江东路北段塞纳河畔与林科教大楼之间南行200米) 持下述资料报名; 5.1.1报名期间出具的介绍信(介绍信人员与报名人一致,并需提供现场察勘确认函和诚信承诺书); 5.1.2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报名人本人身份证; 5.1.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5.1.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5.1.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5.1.6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 上述证件提供原件或全套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等资料2000元/份,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 6.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采用转帐形式,由投标人从其基本帐户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到以下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的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冷水滩支行 帐 号:1910021329200026111 6.3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以上规定帐户。递交投标保证金时,企业付款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必须注明为“东安县芦江水库大坝至茶源村组道路工程”的投标保证金,若投标人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未按规定注明的,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与开标 7.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05月16日上午 09 时 30 分,申请人应于当日上午 09 时 30 分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或 采用邮寄 等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开标时间和地点: 2017 年 05月16日上午 09 时 30 分,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安县芦江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白牙市镇红岭花园交通运输局内 联 系 人:田先生 电 话:1397468266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谢先生 电 话:18107467979 0746-83685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