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湿地公园植物雕塑制作安装工程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高台县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关于2017年湿地公园4组304平方米植物雕塑工程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贰拾玖万玖仟肆佰肆拾元整,¥:299440元 二、采购人:高台县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三、采购名称及内容:湿地公园植物雕塑制作安装工程 四、实施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原因: 由于植物景观雕塑的构架是一个非国标尺寸产品,且没有统一的制作图纸,设计是在充分考虑构架的可移动性和安全性(包括抗风能力、稳定性、承受荷载等因素)的基础上,严格按力学原理进行生产加工。湿地公园需建造的植物景观雕塑的设计是由甘肃骄隆生态园林建设规划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师.结构工程师负责设计的,为了保证构架产品在运输、移动、组合拼装过程的准确性、安全性、艺术性和景观性的完整,只有甘肃骄隆生态园林建设规划有限责任公司原工程师.设计师负责实施,才能确保工程质量、工程安全及景观的艺术性。另外,经我局多方考察,甘肃骄隆生态园林建设规划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一定的植物雕塑设计、施工经验和较强的施工能力,且熟知植物雕塑的拆解、组装、补植、选种、养护,是一家具有设计、施工、养护于一体的企业,也是唯一一家在河西地区驯化了植物雕塑草本的企业。近年在我省各地制作的植物雕塑产品的艺术性和景观性及质量、价格、服务都获得一致好评。综合上述,为了在4月底前顺利完成湿地公园植物景观雕塑工程,确保工程质量和景观艺术性的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现申请湿地公园植物景观雕塑工程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五、专家评审意见: 专家一: 姓名:杨苏亭 工作单位:甘肃省高台县林业局 职称(职务):高级林业工程师 由于湿地局实施的4组植物景观雕塑是一个非国标尺寸产品,没有统一的制作图纸,且于4月30日前完成,该项目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时限性,图案设计又是甘肃骄隆生态园林建设规划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师.结构工程师负责设计的,为了保证植物雕塑景观的完整性,建议该项目有原构架设计工程公司完成。此条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 专家二: 姓名:张永勤 工作单位:甘肃省高台县林业局 职称(职务):林业工程师 为确保4组立体植物雕塑体现更好的美化效果,湿地管理局选择的甘肃骄隆生态园林建设规划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一定的植物雕塑设计、施工经验,熟知植物雕塑的拆解、组装、运输、养护,并且有景观雕塑所需要的草本植物,价格又比较合理。鉴于上述原因,符合政府采构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 专家三: 姓名:邵军辉 工作单位:甘肃省高台县林业局 职称(职务):高级林业工程师 因植物雕塑的构架设计是由甘肃骄隆生态园林建设规划有限公司设计的,为了保证雕塑构架设计不变型,保证雕塑的完整性、稳定性和安全性,基于技术、工艺的原因。另外该企业是在河西地区唯一一家驯化了植物雕塑草本的企业,草本出现问题能及时补种,且价格比较合理,实现了节约成本的目的。基于上述原因,建议该植物雕塑种植安装工程由该构架设计工程师的公司甘肃骄隆生态园林建设规划有限公司完成,此条符合政府采构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 六、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性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高台县财政局采购办公室305室,并同时抄送采购人。 七、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名称:甘肃骄隆生态园林建设规划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盐场路街道北滨河东路392号第2单元03层302室 八、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1.采购单位:高台县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联系人:李长雄 电话:13993667216 2.采购监督机构:高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许惠兰 电话:0936-6624490
高台县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