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科创中心一期景观绿化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湖市科创中心一期景观绿化提升工程,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平湖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位于平湖市科创中心一期,绿化面积约5850平方米,主要为乔灌木种植、地被种植、草坪铺设、园路铺装等施工图所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工期:30日历天。
2.2 本次招标单项合同估算价约为91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
3.2 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嘉兴市园林项目主管执业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tb.pinghu.gov.cn/) 。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17年4月2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招标人。提交邮箱:2856978863@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7年4月28日。招标人将于2017年5月2日16时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8日14时00分,地点为平湖市科技孵化创业中心611会议室(平湖经济开发区新兴二路98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tb.pinghu.gov.cn/)及平湖市科技孵化创业中心网站(http://www.phbi.gov.cn/)发布。
7. 特别说明 7.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仟整,以银行汇票的形式从公司总部基本帐户出具,通过电汇、网银、支票、现金、保函等形式提交或汇入的一律拒收。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平湖支行 开户名称:平湖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发展有限公司
帐号:363662545902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湖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平湖经济开发区新兴二路988号 地 址:平湖市东湖大道633号汇银大厦11楼
邮 编:314200 邮 编: 314200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 系 人: 戴女士
电 话:0573-85092728 电 话: 0573-85272555
传 真: / 传 真: 0573-85272555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285697886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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