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兰州市安宁区万新路(578#)景观照明常态亮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732335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甘肃
工程名称:

兰州市安宁区万新路(578#)景观照明常态亮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1.招标条件 

兰州市安宁区万新路(578#)景观照明常态亮化工程已由安发改发【2017】54号文批准建设,目前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受兰州市安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其所属项目兰州市安宁区万新路(578#)景观照明常态亮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招标单位:兰州市安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2工程名称:兰州市安宁区万新路(578#)景观照明常态亮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1.3工程地点:安宁区。 

1.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5资金来源:区级财政资金。 

1.6投资估算:约1500万元。 

1.7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设计、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1.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安宁区。 

2.2建设规模:对安宁区万新路道路沿线建筑物,绿地及公共设施进行常态亮化,范围全程约2.5公里。包括灯具安装,线缆敷设,照明控制系统等。具体详见工程总说明及资料。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安宁区万新路道路沿线建筑物,绿地及公共设施进行常态亮化,范围全程约2.5公里的设计、采购、安装、调试、培训、检验、试运行、验收和质保期内免费维保服务等,并协助发包人办理相关行业审批或核准手续、与供电部门协调完成并网手续等相关事宜。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4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亮化/照明工程类似业绩(以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注册单位为投标人,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设计负责人资格:具有中级及以上照明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注册二级及以上照明设计师证书),。 

3.5 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13年-2015年度或2014年-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社会信誉。 

3.6投标人应根据本工程项目特点合理配备设计、材料采购机构管理人员,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持有相关岗位证书;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应根据甘建建【2016】231号文要求配备管理人员,施工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施工员、造价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并持有效岗位证书,需提供近一年内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缴纳原件),其中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配备的安全员不少于2人,均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3.7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期限必须为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出具的原件)。 

3.8省外企业根据甘建建【2016】20号文件规定进入甘肃从事施工活动前应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系统”(以下简称监督系统)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并经确认后,企业可在监督系统中自行打印《甘肃省省外建筑企业工程项目投标登记表》,方可在我省从事施工活动,并将打印的《甘肃省省外建筑企业工程项目投标登记表》一式三份送至代理机构。 

3.9 施工现场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3.10 施工企业根据兰政办发【2016】200号文凡进入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宁分中心投标报名的单位必须提供区级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材料,否则不予报名。 

备注:自2016年7月1日起,投标人必须提供含有二维码的资质证书,无二维码的旧版资质证书无效。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4.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方式 

4.1.本招标公告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lzggzyjy.cn/)、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zanning.gov.cn/)和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宁分中心网(http://www.lzanning.gov.cn/ggzyjyzx/)发布 

4.2.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起止时间:2017年4 月25 日至2017年 5月 2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4.3.报名及免费领取招标文件的地址及方式: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宁分中心(兰州市安宁区区政府大厅一楼)现场免费领取 

5.报名时需携带和提交的资料: 

(1)投标单位报名资料: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负责人具备职业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近3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承担管理过至少1项与本项目类似的工程,(以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施工员、造价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并持有效岗位证书,需提供近一年内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缴纳原件),近三年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13年-2015年度或2014年-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施工企业根据兰政办发【2016】200号文凡进入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宁分中心投标报名的单位必须提供区级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材料,否则不予报名。 

(2)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期限必须为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出具的原件)。 

以上报名资料原件带至报名现场核查,另提供复印件三套,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6.招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5月 19日9 时 30分;递交地点为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宁分中心(兰州市安宁区区政府大厅一楼)第一开标厅。 

6.2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投标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7.联系方式招标人:兰州市安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兰州市安宁区安宁东路 

联系人:高工 

电 话:0931-765226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秦安路1号2503室 

联系人: 蔡工 宋工 

电 话:13919093222 0931-8622178 

审核备案单位:兰州市安宁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报名期限: 2017/4/2620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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