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名称 随州市厥水河左岸桃园公园(桃园路-明珠渠段)绿化调整工程所属行业 其它 所属地区 随州市 - 曾都区工程类别 建筑业 招标类别 施工下载时间 2017/4/25 8:30:00到2017/5/2 17:00:00 开标时间 2017/5/9 9:30:00
备注:如果公告正文及招标文件中不包含时间,以上表中的时间为准 随州市厥水河左岸桃园公园 (桃园路-明珠渠段)绿化调整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1.项目名称及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随州市厥水河左岸桃园公园(桃园路-明珠渠段)绿化调整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随州市曾都宏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于2017年3月按照投融资+施工总承包、竣工验收合格后招标人分期回购的方式对原设计工程施工进行了公开招标,发出了中标通知书。 经区政府同意,将原规划方案进行了调整,即施工范围不变,主要将原苗木品种、规格进行了调整,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仍按照投融资+施工总承包、竣工验收合格后招标人分期回购的方式对其调整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随州市厥水河左岸桃园公园(桃园路-明珠渠段)绿化调整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计划工期:原招标基础部分已经施工,调整部分计划2017年5月开工,工期50个日历天; 3、本次招商招标范围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如有)等范围。 3.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信誉良好; 2、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处于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期内; 3、拟派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和五大员身份证件有效,有有效的劳动合同和单位为上述人员缴纳2016年12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社保明细证明资料;项目经理具有园林专业二级及以上项目经理或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资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没有在建工程、押证管理或限制投标情形,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有本单位的园林预算员或市政专业造价员或市政专业造价师)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现行要求标准配备、并齐全,承诺如中标不得随意更换; 4、不接受联合体和非法人的分公司投标申请; 5、2014、2015或2015、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反映利润等状况良好; 6、投标申请人2014年4月以来无违法、无围标串标不良记录,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无重大经济纠纷,无经查实的在招投标中弄虚作假行为(投标申请人须自行在申请文件中承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两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自行到检察院查询并提供,检察院出具时间为2017年4月以后); 7、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8、该项目需再融资300万元,须在2017年4月资格预审后正式开标前(具体时间在招标文件中确定)汇入300万元,中标人的融资款按照合同约定分期返还,未中标的融资款于招商招标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不计利息)。对违约放弃中标者,招标人有权追究其责任;对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从其融资款中扣除中标项目金额的10%作为经济补偿。 9、工程施工、回购:招商成功后签订招商合同,按照投融资+施工总承包,竣工验收合格后招标人回购的原则。按照本项目招商协议(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的条款执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审计部门审定的最终工程造价为准。 10、申请人业绩要求:2014年4月(以合同时间为准)至今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700万元及以上园林绿化工程业绩 (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官网截图)。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2014年4月(以合同时间为准)至今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700万元及以上园林绿化工程业绩 (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官网截图)。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请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于2017年4月25日至2017年5月2日(不含节假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 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下列资料原件在曾都区招投标管理中心五楼报名,初审合格、招标人复核后发售资格预审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须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授权委托书必须附有法人代表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必须为打印,注明联系电话和QQ邮箱);②《营业执照》副本;③《资质证书》副本或带二维码的复印件;④《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⑤两年度财务审计报告;⑥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身份证,五大员资格证书及身份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证书、身份证;法人代表不得兼任上述项目班子成员;⑦企业社保登记证或社保资料、申请人为上述项目班子交纳的2016年12月以来任意一月有社会养老保险明细的证明资料及劳动合同;⑧上述资料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真实性承诺书。 上述复印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并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上述资料不完整的、彩色打印件、彩色复印件作为原件的、不在报名时间内,招标代理单位不接收其投标报名申请,以上提供的资料虚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投标申请人,并承担相应责任。 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9日9时30分,地点为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8室(随州市青年路西端210号),接受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始时间为2017年5月9日8时30分。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由法人代表或拟派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递交,法人代表持身份证原件,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持身份证原件、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验证后接受,否则,招标人不接受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一同递交资格预审文件中要求的相关原件。 对提供的资料招标人可组织有关人员在资格预审结果公布前进行查证,虚假的,不能成为合格投标申请人,招标人并可将情况上报给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资格预审公告在《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zztb.com.cn)、《曾都区招投标管理中心网》(http://www.zengdu.gov.cn/zhanqun/index.php/ztbglzx/index)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随州市曾都宏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湖北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人地址:随州市左岸星城6号楼1单元3楼 传真 电 话:0722-3315803、3315813
湖北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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