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吉林省边防总队长春地区公寓住房及直属保障大队营房建设项目营区地面硬化、绿化、围墙等附属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HJZB2017-1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警吉林省边防总队长春地区公寓住房及直属保障大队营房建设项目营区地面硬化、绿化、围墙等附属工程已由武边后营[2013]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边防总队,资金来源为武警边防部队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本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武警吉林省边防总队长春地区公寓住房及直属保障大队营房建设项目营区地面硬化绿化围墙等附属工程施工,7108平方米; 2.2 建设地点:长春市经开区吉林大路6099号武警吉林省边防总队营区内; 2.4 计划工期:2017年6月2日至2017年7月5日 共计34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符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否决其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外埠企业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办理入吉备案登记。 3.6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28日至2017年5月5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一楼西侧二楼交易中心报名,投标单位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报名后同时到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24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亚经贸新闻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边防总队 地 址:长春市经开区吉林大路6099号 联系人:姚世强 电 话:0431-8996245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点:长春市平阳街与曙光路交汇同心大厦11楼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话/传真:0431-81815229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