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宝鸡市渭滨区清姜河生态景观公园东岸改造工程已由渭滨区发改局批准立项建设,该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区级财政资金。建设单位为宝鸡市渭滨区清姜河治理项目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项目位于清姜河生态景观公园东岸两护滩之间,新建挡墙103.36m,高度6m,宽度1.5m;计划投资约100万元;计划工期120日历天;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投标单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工程质量达到合格;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资格,有类似工程业绩。 3.2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其他要求:在资格预审前将对投标单位所提供资料进行核实,如有虚假伪造,取消本次投标资格 。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有限数量制)。具体执行宝市建招字(2011)12号文件及宝市建规发(2010)88号文件,并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审查方法以及确定合格投标人。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7年 5 月 3 日至2017年 5 月 9 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 8:30 时至12:00 时,下午 14:00时至18:00 时,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两年业绩证明材料,以上资料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携带原件核查)按照顺序装订成册。地点在宝鸡市渭滨区招标投标中心(宝鸡市红旗路48号)。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 年5 月 16 日9 时00 分,地点为宝鸡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宝鸡市金台大道4号)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招投标协会网(http://www.sntba.com/)、宝鸡市渭滨区政府网和《各界导报》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宝鸡市渭滨区清姜河治理项目办公室 地 址:宝鸡市滨河大道石鼓园小区六楼 电 话: 0917-2834711 招标代理机构: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宝鸡市公园路7号建安集团大厦1205室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153192286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