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后院景观绿化工程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平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后院景观绿化工程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西平县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驻马店市天中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 XPGC-2017-055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河南省西平县公安局院内,西平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后院景观绿化工程。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投资额约258万元。 2.4工程质量: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6建设模式:本项目采用垫资建设模式。 履约担保:投标人必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注入投资额的10%(25.8万元)到指定账户作为其投标履约担保。投标人中标后该资金按中标价的10%直接转为项目履约保证金,其余的资金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投标人中标后,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拒签合同(不可抗力原因除外),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投标人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3.1.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 3.1.3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且符合资质证书规定承包范围)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4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或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5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14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不少于1份的合同金额不少于250万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3.1.6投标单位2014、 2015、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有盈利; 3.1.7投标申请人应具有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 1、投标人应具有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载明的报名期间内,告知函原件应与投标文件正本内所附查询函一致。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及委托代理人应为本公司人员并提供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委托代理人在招标过程中不得更换,拟任项目经理在投标过程中不得更换。 4.投标报名须知 4.1报名时间:2017 年5月2日至 2017 年5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每日上午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3:00 时至5: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2投标人报名时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并携带如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携带资料: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托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近三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记录);2)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或职称证书、近三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记录;5)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6)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7)近三年(2014、2015、2016年度)的审计报告。 4.3授权委托人招标过程中不得更换,拟任项目经理在投标过程中不得更换; 4.4报名联系电话需为授权委托人本人电话; 5.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保证金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2017 年5月9日至 2017 年5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15:0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按成本价收取,售后不退; 5.3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伍万元; 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递交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帐形式递交到下列指定账户 帐户名称:西平县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帐户保证金 开 户 行:西平县农村商业银行顺达支行 帐 号:00000081951145045012-0003 地 点:西平县非税收入管理局(账户咨询电话:0396-6230397) 注:转账后须持转帐凭证到西平县非税收入管理局换领收据,未预交投标保证金的,取消投标资格。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平县公安局 联系人:冯女士 电 话:0396-6222859 联系地址:西平县柏城镇南大街中段 招标代理机构:驻马店市天中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0396-2615366 联系地址:驻马店市骏马路与纬一路交叉口路南100米。 监督机构:西平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电话: 0396-622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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