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2017年长春市绿园区已实施旧城改造范围内架空管线改造 及地下管线改造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 招标编号:ZZ70693GC0431-01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长春市绿园区已实施旧城改造范围内架空管线改造及地下管线改造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17】1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管理单位为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7-10标段设计施工一体化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取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标段划分 标段项目名称工程内容招标范围投资估算额(万元) 七标段2017年长春市绿园区已实施旧城改造范围内架空电力管线改造及地下电力管线改造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七标段) 基隆街--青龙路--一汽三厂小区--新竹路区域内及省委宿舍、珍珠湖小区、锦江一区、老城西政府鸿伯园、诚悦家园具备条件的架空电力管线改造及地下电力管线改造等改造工程。设计单位: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全过程跟踪服务;施工单位:该项目全部施工内容。2800 八标段2017年长春市绿园区已实施旧城改造范围内架空电力管线改造及地下电力管线改造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八标段)西安大路--普阳街--皓月大路--长春公园东边线区域内具备条件的架空电力管线改造及地下电力管线改造等改造工程。设计单位: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全过程跟踪服务;施工单位:该项目全部施工内容。8600 九标段2017年长春市绿园区已实施旧城改造范围内地下管线改造(不含电力、燃气管线)及市政道路维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九标段) 正阳街--创业大街--和平大街--景阳大路区域、皓月大路--普阳街--景阳大路--正阳街区域、青林路--青年路--花莲路--串湖东边线区域、新竹路--青年路--青林路--串湖东边线区域、西安大路--青年路--青荫路--翔运街区域、基隆街--青龙路--一汽三厂小区--新竹路区域、和平大街(西安大路至创业大街段)两侧旧改区域、西安大路(西安广场至西四环段)两侧旧改区域、正阳街、基隆街(正阳广场至花莲路段)两侧旧改区域部分市政道路维修、复原、改造及地下管线改造(不含电力、燃气管线)等工程。设计单位: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全过程跟踪服务;施工单位:该项目全部施工内容。5200 十标段2017年长春市绿园区已实施旧城改造范围内地下管线改造(不含电力、燃气管线)及市政道路维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十标段) 景阳大路--普阳街--湖西路--正阳街区域、春城大街--西安大路--正阳街--景阳 大路区域、西安大路--普阳街--皓月大路--长春公园东边线区域、西安大路--翔运街--皓月大路--普阳街区域、景阳大路--泰来街--学院院墙--普阳街区域、春城大街(西安大路至创业大街段)两侧旧改区域、景阳大路(立交桥引桥至西三环段)两侧旧改区域、青年路、普阳街(湖西路至花莲路段)两侧旧改区域、部分市政道路维修、复原、改造及地下管线改造(不含电力、燃气管线)等工程。设计单位: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全过程跟踪服务;施工单位:该项目全部施工内容。5800
2.1.2资金来源:自筹。 2.1.3设计周期及施工工期 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 施工计划工期:2017年6月5日至2017年10月30日(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2.2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绿园区; 2.3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规划、功能及相关规范标准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2.4其他:本工程各标段设计和施工内容以实际发生为准。中标单位进场施工时,需自行与中标区域内水电热气等相关单位沟通协调,做好配合本工程水电气等随时停供工作,务必保证工程所在地居民的供水、供电、供气等正常生活需要,配合社区做好居民的宣传工作。工程完成后,中标单位须确保水电热气等相关管线单位接收并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带来的一切后果由中标方自行承担,与招标人无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及人员要求 标段项目名称投标人资格要求设计项目负责人及施工 项目经理要求 七标段2017年长春市绿园区已实施旧城改造范围内架空电力管线改造及地下电力管线改造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七标段) 1、设计: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电监会核发的电力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5级及以上资质。1、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全国注册建造师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 八标段2017年长春市绿园区已实施旧城改造范围内架空电力管线改造及地下电力管线改造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八标段) 1、设计: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电监会核发的电力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5级及以上资质。1、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全国注册建造师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 九标段2017年长春市绿园区已实施旧城改造范围内地下管线改造(不含电力、燃气管线)及市政道路维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九标段) 1、设计: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热力工程、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1、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全国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 十标段2017年长春市绿园区已实施旧城改造范围内地下管线改造(不含电力、燃气管线)及市政道路维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十标段)1、设计: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热力工程、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1、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全国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
3.2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设计及施工业绩至少一项。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同一标段中的投标。报名时请携带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自分工),联合体的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3.4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注;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投标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须联合体所有成员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3.9本招标项目各标段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4日至2017年5月10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有形建筑市场(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三楼建设工程报名窗口)窗口登记报名,报名时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或与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5)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 (6)法人授权委托书(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7)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且上述要求的材料,需提供联合体各方单位的相应材料)。 (8)外省企业需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 4.2报名成功后,被授权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报名回执(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招标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七标段每套售价2000元;八—十标段每套售价2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5月26日9:00,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5.3每个标段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网站及《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3777号 联系人:程梓耕 电 话::0431-88609763 建设管理单位: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和平大街2288号 联系人:郑女士 电话:0431-87992387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学海路781号 联系人:黄女士 电 话 :0431-87888828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招投标管理处 市建委监督电话:0431-887798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