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峰旅游度假区剑山安置区(四期)市政及绿化工程(市政部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标段编号的灵峰旅游度假区剑山安置区(四期)市政及绿化工程(市政部分)工程已由安发经投[2015]40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安吉灵峰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经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核准,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最高有效报价 最高有效报价为最高限价(审核预算价)乘以(1-最高有效报价修正系数),该系数范围为4%、5%、6%,开标前抽取确定。本工程审核预算价为5598002元。 3.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安吉县灵峰街道 项目规模: 市政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主要工程量:水泥混凝土路面约13590㎡,侧石约3498m,化粪池14座,混凝土管道约3335m,HDPE管约2978m,PVC管约3040m,雨污水井400座,雨水口113座。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等级资质 项目负责人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其以上等级资质 注:1、报名单位必须为安吉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成员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投标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 (1)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05月05日至2017年05月25日,首日9时至末日16时;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www.ajztb.com); (2)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含图纸)获取:报名完成后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ajztb.com)上自行下载; 招标文件(含图纸)价格:300元整(开标现场现金支付)。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5月26日 09:3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陆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投标文件递交模块上传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同时提供纸质标书和非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光盘(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即同一投标人的CA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电子光盘三者水印码必须一致以证明其一致性),并且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列的地点递交密封包装的纸质标书和非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纸质标书和光盘应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投标人必须派其法定代表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单位CA锁(供开标现场解密其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拟派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出席,地点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商银行九楼)开标室。如无法出示以上原件其投标将被拒绝。 各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办理投标保证金相关手续(必须按操作流程关联项目)。 未按上述要求递交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招标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2-5867199 联系人:孟先生 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5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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