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弥勒市温泉路西段道路绿化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弥勒市温泉路西段道路绿化改造工程已由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弥发改复[2017]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100%,招标代理为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弥勒市温泉路西段道路绿化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2 项目规模:对温泉路西段(弥勒大道至莲花路)972.27米道路进行绿化改造;估算投资额:330万元。 2.3 项目地点:弥勒市温泉路。 2.4 招标范围:工程的设计: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成果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设计标准,保证设计质量,通过各主管职能部门的评审,直至通过审批;施工:经甲方及相关部门审定通过后的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设计工期为 10 日历天,施工工期为 20 日历天。 2.6质量要求: (1)设计的质量要求:设计成果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设计标准,保证设计质量,通过各主管职能部门的评审; (2)施工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绿化工程保活管养期为一年,保活管养期满时,所有苗木成活率必须达到1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能从事资质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设计专项乙级以上资质;②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本企业叁级及以上的项目负责人岗位证书或本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证书,并且与本企业有合法的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关系,(如提交建造师证书的须同时提交有效的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 (4)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业绩要求:①设计单位业绩:2014年至今完成过1项(含1项)及以上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的绿化工程设计项目;②施工企业业绩:2014年至今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承担过1项及以上(含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绿化工程建设项目。 (6)省外入滇投标企业需具有入滇备案证或入滇的证明材料。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设计单位为成员单位。联合体各方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施工的能力,并附联合体协议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5 月 8 日至2017年 5 月 12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弥勒市弥阳镇髯翁路103号一楼)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一份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 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购。 4.3招标代理公司不统一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请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后自行到检察机关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需在有效期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 6 月 1日14时 30 分,地点为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弥勒市弥阳镇髯翁路103号三楼);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网(www.ynzb.com.cn)、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www.ynggzyxx.com)、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网(www.hhzy.net)、弥勒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造价 (盖章) 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邮 编:652399 邮 编:661100 地 址:弥勒市吉山北路 地 址:蒙自市鑫源苑六栋三单元二零一 联 系 人:刘宝元 联 系 人:龙源 联系电话:13887389119 联系电话:13312673424
二〇一七年五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