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73689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福建 |
工程名称: |
福建福州市福建师范大学新校区景观桥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本招标项目福建师范大学新校区景观桥工程已由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师范大学新校区溪源江东岸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闽发改社会〔2011〕78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师范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福建师范大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闽侯大学城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景观桥A长约30.2米、宽约16米,景观桥B长约48.8米、宽约15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福建师范大学新校区二期建设总体配套工程--景观桥工程,本工程含两座桥梁,A桥(北桥)与B桥(南桥),均位于长安大道西侧,其中A桥紧邻人文2号楼东南角;B桥位于软件学院东北角。具体依据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 2.4. 工期要求: 120 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设计单位:福建省林业勘察设计院; 2.6.2. 监理单位: ;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证书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还应在本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 7 月 22 日至2011年 7 月 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天和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GEF格式电子招标文件)、工程控制价和工程量清单每份售价 200元,售后不退。图纸每份售价 200元 。 4.3. 投标人获取GEF格式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1年8 月 9 日 9 时00分;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电汇或银行转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10万元 。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 8 月 9 日9 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天和公司代表处,地址:福州市鼓屏路山海大厦南向13层,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亲自提交其注册(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款收据原件到场核验。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同时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和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使用金润电子标书生成器(福建)制作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确保电子投标文件能打开并运行;纸质投标文件必须利用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加盖电子印章)直接打印生成,并按规定签字和盖章,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发布。 地址:闽侯大学城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电话:22867512联系人:关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福新中路312号江盛大楼4层邮编:350011 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0591-87932053 传真:0591-87932053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分行五四支行帐 号:591903084510501 开户名称: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交易中心名称: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福州市鼓屏路山海大厦南向13层 |
报名期限: | 2011/7/22至 2011/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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