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随州市绕城南路(K0+000~K1+450)箱涵一标段工程施工
信息编号: 2737671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河北
工程名称:

随州市绕城南路(K0+000~K1+450)箱涵一标段工程施工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公告名称 随州市绕城南路(K0+000~K1+450)箱涵一标段工程施工所属行业 市政公用工程
所属地区 随州市 - 市辖区工程类别 建筑业
招标类别 施工下载时间 2017/5/12 0:00:00到2017/5/16 23:59:59
开标时间 2017/6/1 15:00:00

备注:如果公告正文及招标文件中不包含时间,以上表中的时间为准
随州市绕城南路(K0+000~K1+450)箱涵一标段
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随州市绕城南路(K0+000~K1+450)箱涵一标段建设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随州市发展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人为随州市兴城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报名投标,项目按照投融资+施工总承包、竣工验收合格后招标人回购、大节点支付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建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随州市城南新区(西起迎宾大道,东至编钟大道)。
2.2工程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本次招标为K0+000~K1+450段箱涵工程,施工内容包括:K1+460处箱涵,全长70.99米,一孔正交箱涵(6000×3000)。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3 计划工期:预计2017年6月开工,工期约80天。
2.4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如有)等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工程施工费约246.13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信誉良好,拟派项目经理须为市政专业一级或二级建造师且没有押证管理或在建工程情况,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劳动养老证明的企业在册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或质量员、造价员或造价师)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备并齐全、没有处于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期内。
3.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具有实施本合同工程的流动资金(须提供2014、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若有或应有按最近的年份提供)。
3.4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年5月至2017年5月,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工程施工合同额20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类似工程业绩(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备案资料原件)。
3.5投标人申请人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关于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函。
3.6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申请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在本项目投标评审前,若投标人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其投标作无效处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申请人须向招标人交纳80万元的融资款,到账截止时间2017年5月25日16时00分,须从投标人账户转到随州市发展实业有限公司,开户行:湖北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曾都支行,帐号:82010000002245389;未中标的投标申请人交纳的融资款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不计利息)。
3.9工程施工、回购:招标成功后签订承包合同,按照投融资+施工总承包、竣工验收合格后招标人回购的原则。由投资商按照《随州市绕城南路(K0+000~K1+450)箱涵一标段工程承包合同》(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的条款执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审计部门审定的最终工程造价为准结算。
4. 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12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17年5月16日23时59分59秒在随州市电子招标平台凭单位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等)。招标人不再提供其它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2报名单位应事先到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认证卡。报名单位需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委托书、《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以上均为原件,其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留存),到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6室办理CA认证手续。详细情况请登陆www.szztb.com.cn的“公告通知”栏目查询,或咨询。报名单位应按照行业类别和管理规定,提交上述应当具备和具有的相关证书。
5.3报名单位由委托人办理CA认证的,其委托人应当为投标人的在职人员,否则将可能导致投标人不能正常开展业务。请尽早办理CA认证和在报名单位所在地建设银行办理企业网银高级版,以确保顺利开展业务。通过《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zztb.com.cn)的“用户免费注册”上传投标人基本信息,完成注册手续。报名企业根据年度投标需要填报“项目经理”信息,未上传项目经理信息的将有可能导致无法正常投标。
5.4投标人凭单位CA锁,通过《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zztb.com.cn),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上传或下载业务活动。
5.5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2万元通过其基本账户转账至其企业建行企业网银高级版账户,经中国建设银行支付系统,在《随州市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中以网上支付方式从建行企业网银高级版账户缴纳至“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并及时打印带订单号和商户名称、代码的初始银行电子回单作为缴纳保证金查询依据。(注:打印初始银行电子回单之后补打的电子回单无订单号,不能作为查询依据。)投标保证金缴纳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31日16时00分。
未按上述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不换取收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依据以开标时《随州市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开标记录中提供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到账名单为准。
5.6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投标申请人登录随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5.7 招标人不提供发售招标文件服务。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6月1日15时00分,地点为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505室。递交投标文件的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zztb.com.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招标人:随州市发展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桥
电话:0722-3226611
招标代理机构:随州市兴城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随州市齐星花园17号楼1单元7层
联系人:刘亮  
传真电话:0722-3323211

报名期限: 2017-5-122017-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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