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翠屏区黄桷山农场棚户区改造绿化建设项目 比选公告 项目编号:GC20170515017 宜宾-翠屏区 2017年05月15日发布 2017年05月18日15时截止
一、本项目经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区发改发【2017】195号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区发改【2017】比选备案第22号。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宜宾市翠屏区黄桷山农场 项目名称 翠屏区黄桷山农场棚户区改造绿化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宜宾市翠屏区 实施时间 工期:45日历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本工程包括栽植绿化植物、修建围墙等 建设资金 职工集资和政府棚户区改造项目补助 其他 /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翠屏区黄桷山农场棚户区改造绿化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城市园林绿化三级。
(3)其他要求: ①所有比选被邀请人开标前须按照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递交一份加盖公章的手持件并附身份证号码及其复印件;业主通过在网上核查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是否存在在建情况,以上人员不得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任何职务,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任何职务;②采取A方式缴纳参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到账为准),把开户许可证和银行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比选人电子邮箱(在凭证注明所报项目名称);③比选被邀请人凭授权委托书(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领取比选文件,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及加盖有企业鲜章的复印件;④四川省外企业按“川建建发【2016】473号”文件规定开展入川信息录入与管理工作。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自愿报名,比选技术服务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7年05月15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7年05月18日 15时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宜宾市翠屏区黄桷山农场 开户银行:宜宾市商业银行叙府路支行 账 号:2010 9153 00472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备注 施工1B.经评审的预算投资额下浮一定比例报价一次性报价55.384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17年05月19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政策法规科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宜宾市翠屏区黄桷山农场 地 址:宜宾市翠屏区 邮 编:/ 联 系 人:蒲先生 联系电话:0831-2202705 传 真:0831-2202705 电子邮件(E-mail):296971212@qq.com
2017年05月15日(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