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侨开发区绿化日常养护管理服务项目 2017年05月15日 招标编号:天和【宁】合字第2017-007号 开标时间:2017-06-01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 资金来源:其它 招标代理: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管理中心 所属地区:宁德市 招标公告 本公司受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管理中心委托,对其东侨开发区绿化日常养护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编号:天和【宁】合字第2017-007号 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2年养护经费预算价1578858元包干(每年养护经费为789429元包干)。 3、本项目主要服务要求:东侨开发区绿化日常养护管理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4、服务地点: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管理中心指定地点。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宁德市范围注册成立的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要求的服务; (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 资质。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内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7年 5月 16 日至2017年 5 月 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照常报名),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购买招标文件。超过规定时间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2万元整 。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按以下方式任选其一 7.3.1 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 7.3.2银行保函形式; 7.3.3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 7.3.4根据闽建筑〔2014〕33号有关规定,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7.3.5根据宁建筑〔2015〕34号文有关规定,宁德市建筑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8、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6月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9.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为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被委托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并出示报名凭证核验。不符合9.3条款规定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 上发布。 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等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 “公告答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管理中心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3号楼2-A , 电话: 13950575883 , 联系人: 薛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10号7幢203 , 电话: 0593-2925037 , 联系人: 郑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宁德市蕉城支行 帐户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账号:13210101040017990
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宁德市闽东建设科技大楼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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