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广清高速新华互通立交出入口绿化升级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738488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广东
工程名称:

广清高速新华互通立交出入口绿化升级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黄埔行政中心周边道路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广清高速新华互通立交出入口绿化升级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 标 公 告 



招 标 人:广州市花都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名都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日 期:2017年3月


广清高速新华互通立交出入口绿化升级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有关文件批准,广州市花都区城市管理局 现决定对广清高速新华互通立交出入口绿化升级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清高速新华互通立交出入口绿化升级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花都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刘科 联系电话:020-36829789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名都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小姐 联系电话:020-36992829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36897092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

四、项目概况:

1、建设规模:拟对广清高速新华互通立交出入口进行绿化升级改造,为城市互通立交,该工程绿化改造面积90132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对广清高速新华互通立交出入口进行绿化升级;投资总额:2490万元。

招标控制价:2389.8万元(其中:设计费控制价为 111.8万元;施工控制价为2278万元。

2、计划工期:(1)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订。

(2)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包含设计各阶段(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施工阶段(施工实施建设阶段、竣工验收、资料编制归档、交付使用手续办理等以及各阶段的相关报批、报建、检验、审查、备案等时间)。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通知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本工程设为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广清高速新华互通立交出入口绿化升级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设计与施工,包括以下内容:

2.1设计部分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

2.2施工部分

施工内容包括:对广清高速新华互通立交出入口进行绿化升级改造,绿化面积约90132平方米。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

2.4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2008年版《市政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施工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一次验收合格。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公告发布、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7年4月15日00时00分至2017年5月15日23时59分。

2、递交投标文件及资审文件起始时间:2017年5月16日9时00分,截止时间:2017年5月16日10时00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 开标室。

4、项目负责人签到起始时间:2017年5月16日10时00分,截止时间:2017年5月16日11时00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 开标室。

5、开标时间:2017年5月19日9时30分至2017年5月19日10时30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 开标室。

6、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注:备标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0天。

八、投标人代表应凭以下资料递交投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核对;

2、《广州建设工程投标信息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3、开标时投标人代表应亲自到场,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核对、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盖章确认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回执复印件。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设计类和施工类资质:

4.1工程设计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4.2施工资质:城市园林绿化一级或以上级别企业资质。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

5.1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信息公开证明》可不取库,提供纸质文件即可。(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5.2设计负责人的人员为:须具备风景园林或园林类高级工程师资格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6、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7、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8、投标人业绩要求:

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 1月1日至今通过公开招标中标且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园林绿化施工工程业绩(园林绿化施工工程是指通过城市园林绿化资质招标,且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1200万元的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广州市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信息库打印页、招标公告及中标公示链接网址及截图、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质量验收报告或初验备案表,业绩时间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注:①单独招标的专业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总承包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经业主和总承包单位确认的分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②对于特殊性工程、复杂和大型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施工专业承包的招标工程,招标人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可设置招标项目所需企业资质级别或以上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业绩,或可在工程业绩要求中设置必要的功能或规模或金额的技术经济指标要求,技术经济指标要求不得超过招标工程本身技术经济指标的三分之二。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

10.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10.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

10.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10.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注:投标人证明符合资审合格条件必须提供书面资料。

2、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纸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三、费用。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389.8万元(其中:设计费控制价为111.8万元;施工控制价为2278万元。 

2、设计费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实行政府指导价,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相关规定的费率计算,浮动幅度为设计费控制价下浮20%以上,投标的设计方案总造价不得超过投资限额。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0%。设计费最终结算以广州花都区财政评审中心审定金额为准。

3、施工费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本工程费按现行定额报价,浮动幅度为施工控制价下浮10%以上。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自行设计方案编制投标估算并报价。施工部分的投标报价下浮率(非竞争费用:如安全文明措施费、余泥渣土运输费等不下浮)及施工合同的计价方式(详见附件合同计价方式,具体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作为结算的依据,最终结算以广州花都区财政评审中心审定金额为准。

4、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工程变更需经过建设单位审定后方可实施。

5、投标经济补偿: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十四、其他事项

1、前期服务机构: / 

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花都区城市管理局;异议受理电话:020-36829789;地址:广州花都区新华街秀全路47号。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广州市花都区城市管理局


广州市名都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3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负责人本人凭身份证按招标文件规定亲自签到。

七、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按照《广州市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试行)》(穗建筑﹝2013﹞428号)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二: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施工方单位名称、设计方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施工方单位名称)为主办方。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 (施工方单位名称):作为联合体的主办方除负责本工程的施工外,还应负责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的职责。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 (设计方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设计、设计优化等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报名期限: 2017-5-162017-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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