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公安消防大队营区外部绿化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受虞城县公安消防大队的委托,就虞城县公安消防大队营区外部绿化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虞城县公安消防大队营区外部绿化项目; 1.2项目编号:SZJX-2017-04-059 1.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4建设地点:位于虞城县境内; 1.5计划工期:7日历天; 1.6工程质量:合格; 1.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8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全部内容。 2. 投标企业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要求: 投标人须要求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含叁级)或其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园林绿化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项目经理资格,并取得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2014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一份;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和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3.1凡符合要求的企业,请于2017 年5月15日至 2017年5月1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商丘市南京路与归德路交叉口东北角宇鑫国际1#楼1单元1409室)报名及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3.2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 (1)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一份; (2)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相关业绩合同、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考核证及“2.投标企业资格要求”中要求的其他资料。 (4)以上证件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注:报名时,负责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 3.3投标人在开标前需提交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人民检查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发布公告后有效期内)。 4. 本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及《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5. 联系方式 招标人:虞城县公安消防大队 联系人:乔先生 联系电话:13700836113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0-2888971 15537015265
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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