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洛新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关于洛新产业区南区道路提升改造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洛阳市洛新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荣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 项目编号:洛新交易[2017]127号 2、 项目名称:洛新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关于洛新产业区南区道路提升改造项目 3、 建设地点:洛阳市洛新产业集聚区 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 项目概况:洛新产业集聚区南区道路提升改造项目工程包含涧河路(滨河大道)、九州路、东方大道、京津路、双湘路、滨河路、福星路、新新路、科隆路、汽车城路、消防通道等11条道路。工程内容为:砼路面提升改造、人行道提升改造、路灯提升改造、绿化环境提升改造、市政公用设施提升改造等 6、 预算资金:9255万元 7、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9、 工期:一年 10、质量:按照施工图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11、安全目标:杜绝伤亡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外省建筑企业进豫承揽业务,需通过“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者,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4000万元(含)以上的类似(市政综合工程)业绩1份; 5、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 6、被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材料员、造价员、测量员、资料员、质检员、安全员须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单位连续缴纳近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 7、投标企业须具备招标公告发布期间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开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投标人在报名时,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持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被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一经报名不允许更换,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5月15日至2017 年5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8 :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合格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图纸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4.2 报名时须携带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6)拟派项目经理注册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须同时提供需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书及中标公示网页版) (8)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材料员、造价员、测量员、资料员、质检员、安全员,需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凭证(社会保险查询凭证以公司查询的网页版加盖企业公章为准) (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开标现场要求委托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逾期到达或未到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6月22日上午8:40时 (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按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洛阳市洛新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洛阳市洛新产业集聚区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15837983200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荣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西工区数码大厦B座2215室 联 系 人: 周先生 开 标 人: 周永刚 李刚 电 话: 0379-69921369 电 子 邮 箱: 26364607@qq.com 2017年 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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