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图县明月镇二青村道路排水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LYF2017-029 一、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安图县明月镇二青村道路排水工程已由安图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以安扶字[2017]80号文件批准建设,业主为安图县明月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扶贫资金,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主要建设内容包括:U型槽边沟全长4046米;水泥硬化路113米。 2.2建设地点:明月镇二青村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6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7年9月30日,工期112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3拟派出的投标单位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17日至2017年5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地点安图县明月镇明月路98号,吉林省隆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法人、项目经理)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出之日起(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且未发现行贿犯罪记录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6月6日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安图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安图县经贸大厦九楼)。 5.3、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安图县政府采购网》、《延边日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图明月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安图县明月镇 联 系 人:柴丽娜 电 话:1363443377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隆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图县明月镇明月路98号 联 系 人:祝燕涛 电 话:0433-5812769 2017年5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