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大洋江(创新路—宁横路)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2017105(发布时间:2017-05-17)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城区内河管理处 招标代理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鄞州区大洋江(创新路—宁横路)整治工程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鄞州区 项目规模:/ 结构层数:/ 工程造价(暂估):41.8029万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拨款100% 招标范围:大洋江(西起创新路,东至宁横路),河道长度约687.469m,宽度10—20m,水面面积约10435㎡。工程内容为清除河道河底淤泥、垃圾,淤泥方量暂定为1680m3。 标段划分:数量:1 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 个 质量控制目标:按国家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2017年6月30日前完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 市政资质投标人要求:①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 C 级及以上施工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②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③投标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已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④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水利资质投标人要求:根据浙水建〔2013〕31号文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须在 “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根据甬水建〔2014〕72号文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须在“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登记。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市政资质对应)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含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水利资质对应)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水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2市政资质投标人要求: ①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已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②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无在建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在系统中的未解锁项目,视同为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水利资质投标人要求: ①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无在建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有工程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的项目信息中有公示但合同完工时间已过,则投标人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或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发文的“竣工验收鉴定书”作为该工程的完工证明,否则视为该工程为在建工程。 3.3其他要求:专职安全员一名。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或其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或在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经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人民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2014年1月1日至今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内容包含:招标文件专用条款、招标文件示范文本、预算书、图纸)。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7年05月26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址】(鄞州区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城区内河管理处 联系人:邵工 招标代理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电话:13252405478 传真:0574-87415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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