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2017-玉东 项目名称:玉林经济开发区(广场东路交江滨路路口至二环东路南流江桥头段)污水集污干管工程用电工程设计及施工总承包 招 标 人:广西玉林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工 联系电话:0775-2699068 代理招标人: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人地址:玉林市建发街15号 代理联系人:陆逢珍 联系电话:0775-2287708
工程概况:1、招标申请备案部门:玉林市玉东新区行政审批局 2、招标方式: 公开 招标。 3、建设规模:新建DN1200污水集污干管2400米,截污管158米,排洪管及支管50米,污水提升泵站1座,用电工程包括安装一台变压器容量(kV?A):315kVA ;电压(kV):10 kV。 4、资金来源: 中央补助资金及财政拨款; 资金到位情况:已到位。
投资(万元):约41.52 建设地点:玉林市玉东新区 资质要求:详见附注 标书购买时间 从 2017-5-19 至 2017-5-25 标书购买地点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玉东新区秀水路2号)
附 注: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林经济开发区(广场东路交江滨路路口至二环东路南流江桥头段)污水集污干管工程已由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玉发改环资(2016)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西玉林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中央补助资金及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及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玉林经济开发区(广场东路交江滨路路口至二环东路南流江桥头段)污水集污干管工程用电工程设计及施工总承包 项目编号:YDCG2017021 建设地点:玉林市玉东新区 建设规模:新建DN1200污水集污干管2400米,截污管158米,排洪管及支管50米,污水提升泵站1座,用电工程包括安装一台变压器容量(kV?A):315kVA ;电压(kV):10 kV。 合同估算价:约41.52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180天(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不低于国家定额工期的80%。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17年6月至2017年 11月底前。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及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模式实施,其中设计服务内容包括玉林经济开发区(广场东路交江滨路路口至二环东路南流江桥头段)污水集污干管工程用电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小项及重大项)、技术交底及工程量清单所规定内容。施工包括玉林经济开发区(广场东路交江滨路路口至二环东路南流江桥头段)污水集污干管工程用电工程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及工程量清单所规定内容。若非招标人原因 (如征地拆迁问题),招标人有权变更工程范围及内容,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2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有效。 3.1.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工程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和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五级以上(含五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工程设计专业(或相近专业)中级及以上的技术职称。 3.2.2现场施工项目经理: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2.3 项目施工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1 家设计单位和 1 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在近三年有骗取中标(成交)或已中标(成交)而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施工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的违约行为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19日至2017年5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在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于4.1条所规定的时间内,持①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②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④联合体投标的,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及联合体牵头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前来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14日北京时间15时30分,地点为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玉东新区秀水路2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30% 。扣回预付款的时间和比例:预付款在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的工程计量达合同总价款的30%时开始按比例扣回预付款,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的工程计量达合同总价款的80%时扣完。 进度款支付方式:工程进度款按每月支付一期,发包人按每期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发包人从每期承包人已完成的工程量价款扣留20%作为保留金。若提前终止合同,发包人按终止合同当日前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5%支付工程进度款,合同终止后承包人未完成的合同工程量的工程进度款不再予以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投运通电,支付工程进度款到90%。交完所有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所有结算资料,工程结算经财政(审计)部门审定后支付工程进度款至95%(按合同约定扣除未履行合同产生的违约金后);剩余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14日内退还(无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玉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www.ylctc.com)、中国玉林政府门户网(www.yulin.gov.cn)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玉东新区秀水路2号)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玉林市玉东新区规划建设局 0775-2685980 玉林市玉东新区行政审批局 0775-2685757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玉林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玉林市玉州区大同路7号(同德苑小区) 地 址:玉林市建发街15号 邮 编:537000 邮 编: 537000 联 系 人:朱工 联系 人:陆逢珍 电 话:0775-2699068 电 话:0775-2287708 传 真:0775-2699258
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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