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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中心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委托,经广西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705020052)批准,现对第三期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测量和规划设计定点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第三期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测量和规划设计定点服务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XZC2017-G3-5043-CGZX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第三期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测量和规划设计定点服务。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8154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加分。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应满足以下条件1)、2)其中一条: 1)同时具备工程测量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和具备以下资质之一的供应商: a、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农林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b、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c、省级以上土地行业协会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含)以上资质 2)不能满足条件1)的供应商,可由工程测量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的供应商和具备以下资质之一的供应商组成联合体投标: a、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农林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b、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c、省级以上土地行业协会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含)以上资质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同时须在投标文件中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如实报告评标委员会)。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6月7日17:00时止,请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gxgp.gov.cn)直接在线登录报名登记后持证件原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本中心现场审核且通过后,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必须足额交纳)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6月13日1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市华东路支行 银行帐号:45001604568059198888 本中心财务(电话:0771-5309293、5309291,传真:0771-5309294)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6月13日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广西南宁市朝阳路63号凤凰大厦,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6月13日10时00分,在广西南宁市朝阳路6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一、联系事项: 1. 采购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中新路2号 联系人及电话:刘谐静,0771-5827730;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西南宁市朝阳路63号凤凰大厦 项目联系人:冯朗,联系电话:0771-5313050
3.监督部门: 广西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电话:0771-5331539。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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