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区域内环境治理项目-临时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站 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项目编号:WX2017-064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区域内环境治理项目-临时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站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空港翔悦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范围及规模 2.1 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2 工程范围: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区域内的临时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 2.3 建设依据:以空港经济开发区项目实际需求为依据。进出水水质要求:①进水水质: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城镇及村镇生活污水;②出水水质:根据环保要求,出水水质应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的A类标准,主要水质指标如下: SSCODcrBOD 5TNNH3-N总磷 ≤10≤50≤1015≤5(8)※≤0.5
2.4 招标范围:完成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区域内的临时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设计交底、针对初步设计与施工图审查意见的修改和各阶段的设计服务;工程建设施工、材料与设备采购、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本项目中具体工程以任务单为准。 2.5 建设地点: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内。 2.6 服务周期:三年,具体以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营后止(工期以任务单要求为准) 2.7 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市政行业(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同时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单位须拟派2名项目负责人及1名项目经理:其中1名为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1名为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另1名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4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时请携带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各自分工);联合体的牵头人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24日至2017年5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 在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光谷大街1009号中腾建设五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银行基本开户许可证(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4)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项目勘察负责人的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 (6)项目设计负责人的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7)项目经理的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无在建工程证明; (8)施工企业的法人、专职安全员及注册建造师的安全考核证; (9)法人授权委托书(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10)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且上述要求的材料,需提供联合体双方单位的相应材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套 ,售后不退。 4.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17年6月19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港南大路3777号 ,C区222会议室; 5.3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空港翔悦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金港大街与丹霞山路交汇 联系人:王鹏程 电 话:0431-8204850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光谷大街1009号中腾建设五楼 联系人:单先生 电 话:13756261981 0431-806622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