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741890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辽宁 | ||||||||||||||||||||||||||||||
工程名称: |
辽东湾新区2017年城市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华锦路排水等8项市政工程(网上资格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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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辽东湾新区2017年城市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华锦路排水等8项市政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盘锦辽东湾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辽宁省盘锦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辽东湾行审备【2017】1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盘锦鑫诚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辽东湾新区2017年城市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华锦路排水等8项市政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盘锦市辽东湾新区 。 2.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2.3合同估算价为 11000 万元。 2.4招标范围:辽东湾新区2017年城市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华锦路排水等8项市政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 2.5工期要求: 2017 年 6 月 23 日开工至 2017 年 11 月 15 日竣工,计划工期 145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含)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5 月 23 日至 2017 年 5 月 27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80.00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2017 年 5 月 23 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02:00 时至 04:3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 600 元(人民币), 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 100元/本,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6 月 16 日 14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om)投标人指定栏目。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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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7-5-23至 2017-5-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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