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经济开发区东辉大道非机动车道及绿化亮化工程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投标格式文本二
项目编号:3610291705140201 招标编号:赣建东招字【2017】第G17号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招标单位名称 江西东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东乡经济开发区东辉大道非机动车道及绿化亮化工程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东乡区经济开发区东辉文化园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抚州市东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文名称及编号 东发改字【2017】139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层次
结构 框架
项目总投资 513.11 万元 本项目投资 513.11 万元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金已落实 100.00%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详见图纸及清单)
标段划分 一标段 东乡经济开发区东辉大道非机动车道及绿化亮化工程
二标段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企业营业执照 有效的
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 东乡经济开发区东辉大道非机动车道及绿化亮化工程:[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
](含)以上;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东乡经济开发区东辉大道非机动车道及绿化亮化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安全生产许可证 在有效期内 标段选择要求 一个标段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 供的业绩材料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资格证件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 人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由注册建造师担任)
项目负责人 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本人身份证
技术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本人身份证
关键岗位人员 拟派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的岗位证书、 本人身份证
其他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及资审文件
联系人 黄春辉 联系电话 15279450956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发布(获取)时间
公告发布时间 2017年05月17日至2017年06月09日(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5天)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拟定于2017年05月19日
获取方式 凭有效CA证书自行登陆江西省 公共资源交易网-抚州市网站下 载
获取资审文件时间 拟定于2017年05月19日 获取地址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抚州市
附件: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2017年05月17日
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2017年05月17日
招投标监管机构签收:(单位 章)
经办人: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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