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ZFZ2017招字063号 开标时间:2017-06-15 所属行业:土木建筑 标讯类别:国内 资金来源:其它 招标代理: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 所属地区:福州市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FZ2017招字063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潭监管场所绿化景观工程已由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以岚综实经发发改〔2014〕16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平潭流水镇谢厝村西侧,规划部门划定的范围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控制价为3365921元,发包价为3064384元,k值 为 9%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平潭监管场所绿化景观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365921元,具体以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发布的本工程控制价为准;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符合《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大陆企业: 3.1.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具备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园林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 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2台湾企业: 3.2.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取得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核发的《台湾建筑业企业入岚备案手册》,且核定承揽工程范围为城市园林绿化的台湾营造企业资格。 3.2.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工地主任执业证,需提供《台湾建造业企业入岚备案手册》人员信息登载手续。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时,投标人不存在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情况(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2)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3)投标人不存在岚综管综〔2016〕86号文相关规定被拒绝投标的任何情形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 5 月 31 日至2017 年 6 月 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时 30分,下午14时 30至16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售标处 采用 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每份售价 110 元,招标图纸电子版每份售价 5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大陆企业以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②已按闽建筑〔2014〕33号文的规定缴存“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可采用年度保证金;③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④本招标项目允许拟参加投标的台湾营造企业用现金等方式,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在我区备案机构负责人的名义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备案机构负责人个人银行账户转账方式视同于从本企业基本账户转账提交。同时,台湾营造业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应另附上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备案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以及在平潭综合实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 6.4.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凭证上应注明“ZZFZ2017招字063号保证金”, 保证金帐号二选一) (1)账户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 账号:432570635039 (2)账户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 账号:35001617207059198888 注:已缴纳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2016年度投标保证金的,该年度保证金适用本工程投标,应符合闽建筑〔2014〕33号要求,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平潭综合实验区招标投标信息网、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8.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6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1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①若投标人为大陆企业的,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园林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到场参加的除外,法定代表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本人身份证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凭证(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 ②若投标人为台湾营造企业的,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当持工地主任执业证原件、《台湾建造业企业入岚备案手册》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2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证,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8.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 地 址:平潭综合实验区天大山北路; 电 话: 13805079306 ;电话: 0591-24315100 ; 传真: 0591-24316100 ; 联系人: 念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东路478号盛丰物流集团办公楼1号楼四楼;邮编:350002; 电子邮件: 121997309@qq.com ; 电 话:0591-87301172,传真:0591-83801221; 联系人:小林。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楼(4层)
部门或机构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地点: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七楼 电话:0591-23157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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