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YXS201705014项目名称高塍镇振兴东路老路拓宽改造工程 标段编号YXS20170501401;标段名称高塍镇振兴东路老路拓宽改造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7年6月1日公告结束时间2017年6月5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高塍镇振兴东路老路拓宽改造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编号:YXS201705014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塍镇振兴东路老路拓宽改造工程已由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高塍镇振兴东路老路拓宽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概算的批复、宜发改投资许(2017)1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兴市高塍镇村镇建设管理服务所,招标人为宜兴市高塍镇村镇建设管理服务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宜兴市高塍镇村镇建设管理服务所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兴市高塍镇,起点位于新城路,终点位于尚水佳苑南侧入口处 2.2工程规模:全长约228.4米,路面红线宽8.6米 2.3结构类型: / 2.4合同估算价: 约156.03万元 2.5计划工期: 2017年 6 月 23日至2017年 10 月21日,工期 120 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图纸设计范围内的车行道、人行道、土石方等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 质量要求: 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 3.4资格审查条件: 3.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4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本公告要求。 3.4.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4.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4.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投标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投标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变更手续须提供合同备案部门的备案手续,自行变更未备案的,原中标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接其他工程。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d. 投标项目负责人不在承接工程限制期内。 e. 投标项目负责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必须从诚信库中获取编入电子投标文件,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3.4.8宜兴市外企业持有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签署意见的有效《外市建筑业企业进市登记核验表》,且本公告要求的资质和投标项目负责人已经登记核验(详见宜建〔2015〕58号文)。 3.4.9企业持有《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 3.4.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5.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5.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3.5.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宜兴市招投标网会员系统中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6 月 8日 15 时 00分,地点为宜兴市陶都路125号招投标中心新大楼开标6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招标文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招标文件);(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17年2-6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如授权委托人同时为投标项目负责人则不需提供)。 6.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当年年底付至合同价款的50%,第二年年底支付至审定造价的80%,第三年年底付清余款(质保金除外,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支付)。 7.评标办法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评标细则见本公告附件。 8.其它: 8.1本公告所称的“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除外)。 8.2在江苏建筑业网(www.jscons.gov.cn)“建造师数量不满足资质标准企业曝光台”中公示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如在投诉有效期内发现已经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8.3企业应当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为拟中标人的,企业经招标人同意可放弃某项目中标,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放弃的,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人公告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宜兴市招投标网 和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7年 6 月 1 日至2017年 6 月 5 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兴市高塍镇村镇建设管理服务所 地 址:高塍镇镇区 邮政编码: 214200 联 系 人:朱工 电 话: 13901535369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兴市万达中心1008室 邮 编: 214200 联 系 人: 冯心怡 电 话: 18251889952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17年 5 月 31 日
注: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招标,相关操作要求详见宜兴市招投标网资料下载区“宜兴市网上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
附件:评标细则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按以下方法进行开标评标: 1、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和程序,在市招投标中心举行开标会。 2、在符合性检查结束,投标文件解密之前,组织投标人进行抽签排序。除开标现场确定为无效投标外,按照其余投标人的数量,向抽取箱内放入二倍以上数量的号码球。 3、按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由投标人代表公开随机抽取一个号码球,当场公布抽取的号码并在记录表上签字确认。确认后将号码球仍放入抽取箱内,由下一个投标人抽取号码球,直至所有投标人抽取完毕。 4、按照号码值从大到小的顺序进行排序,确定前10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其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退回处理,不足10名时全部提交评审)。 5、如前10名的号码值出现相同情况,则由相同号码值的投标人进行第二轮抽取,从大到小排序。以此类推,直至确定相同号码值投标人的排序。 6、抽取程序结束后,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直至开标结束。抽取的号码记录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7、评标委员会对进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8、评标委员会剔除无效投标,按投标人排序依次确定1-3名中标候选人。 9、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与本方法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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