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伦旗中心河道景观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2017-014 一、招标条件 库伦旗中心河道景观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已由库伦旗发展和改革局(库发改字[2017]9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库伦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内蒙古佳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库伦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该项目的设计、采购、建设、管理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总承包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加。
二、工程概况
1.项目编号:JN-2017-014 2.项目名称:库伦旗中心河道景观工程EPC总承包 3.招标单位:库伦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建设地点:库伦旗库伦镇西大坝至污水厂 5.项目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13543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绿化、人行道、园路、水体疏浚清淤、部分驳岸改造、广场、景观构筑物,环境辅助设施、景石及雕塑、土方整理运输、给排水系统、照明系统、河道清淤、河底硬化、橡胶坝、行车桥梁建设改造、非机动车桥建设改造、背景音响系统等。 6.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约7354.05万元,其中工程建设投资为6446.4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57.38万元、预备费350.19万元。 7.招标内容: 7.1设计工作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技术服务; 7.2采购工作内容:工程相关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指导; 7.3施工工作内容:绿化、人行道、园路、水体疏浚清淤、部分驳岸改造、广场、景观构筑物,环境辅助设施、景石及雕塑、土方整理运输、给排水系统、照明系统、河道清淤、河底硬化、橡胶坝、行车桥梁建设改造、非机动车桥建设改造、背景音响系统等;还有以上未列出,但与本工程密切相关且必不可少的系统相关工作内容。 8.标段划分:壹个标段。 9.设计补偿:投标人须承担所有其准备和参加投标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设计补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内单位均须提供);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施工: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施工企业(经营范围内须包含园林绿化施工); 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高级园林工程师; 4.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本单位注册)资格,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且无在建工程; 5.信誉和财务要求: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且在通辽市范围内其投标资格未处于限制期限内;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信誉财务承诺书(承诺书联合体内单位均须提供,近三年的财审报告可不提供); 6.本项目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须以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6.1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设计和施工资格的两个独立法人企业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开标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并联合体成员个数不得超过两个且分别为施工方和设计方(施工方提供施工资格证明材料,设计方提供设计资质); 6.2应指定一家联合体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 6.3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洽谈并签订合同,且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6.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合同,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 6.5所有联合体成员按合同条件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书、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合同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 6.6联合体成员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书副本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6.7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6.8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备承接本工程的能力及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 7.根据库伦旗人民政府旗长办公会议纪要【2017】24号文件要求,企业报名招投标时需缴纳招标项目估算价2%的投标保证金,同时需提供银行保函或银行账户验资凭证,银行保函或银行账户资金到位证明要达到15%,企业在中标之后,签订施工合同之前,需缴纳中标合同金额的10%作为工程履约保证金,缴纳工程合同价款的1.5%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竣工后预留工程价款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 四、报名方法 1.投标单位报名时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的劳务合同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到场报名,如果是联合体投标则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牵头方出具)、授权委托人的劳务合同和本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下证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③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④有效期内的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 ⑤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⑥设计项目负责人的高级园林工程师证书(原件); ⑦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原件); ⑧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信誉财务承诺书(承诺书联合体内单位均须提供,近三年的财审报告报名时可不提供); ⑨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 ⑩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格式见附件); ? 报名时需提供招标项目估算价2%的投标保证金打款凭证原件及库伦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同时需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或银行账户验资凭证原件,银行保函或银行账户资金到位证明要达到招标项目估算价的15%; 提供上述证件原件及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公章(联合体内单位均须提供以上证件),若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则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2.报名时间:2017年6月1日 2017年6月7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接受。 3.报名地点:库伦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候标厅,投标单位如需报名,请联系代理公司协助受理登记报名,经审查合格后投标报名即为有效。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同报名时间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库伦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3.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本,售后不退。 4.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方式(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传真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5.银行保函或银行账户资金到位证明金额:1100万元 6.投标保证金金额:147万元 保证金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库伦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账号:3800 3012 2000 0000 0034 64 开户行:库伦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六、发布公告媒介 ____ 网址:http://____ 库伦旗人民政府网 网址:http://www.kulun.gov.cn 以上网址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库伦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包白龙 联系电话:0475-4712677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佳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珊珊 联系电话:0475-6189840 15604756929
投标报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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