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17951FN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招标条件 一汽总医院新建医疗大楼建设项目已由长汽开管经字【2011】2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现对该项目道路及管网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一汽总医院新建医疗大楼建设项目——道路及管网工程。 2.2工程概况:本工程一汽总医院新建医疗大楼,位于长春市一汽总医院院区西侧,总建筑面积13628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4680㎡,地下建筑面积31600㎡。地下二层,地上十层,建筑高度44.5m,室内外高差0.2m。属于一类高层建筑,耐火等级地上、地下均为一级。屋面防水等级为Ⅰ级,地下防水等级为一级。 本工程结构形式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抗震设防烈度7度,抗震设防类别已类,结构设计使用年限50年。 2.3招标范围:招标图纸所示及招标文件规定的院区道路及管网工程内容。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建设地点:长春市锦程大街以南、东锦路以东、振兴路以西、东风大街以北。 2.6计划工期:2017年7月25日开工,2017年10月30日完工。2017年9月10日前管网系统完成。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 3、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及吉林省、长春市相关文件规定。 近3年(2014年-至今)至少有一项以上同类或类似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时应出具投标人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原件,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2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 3.3 近3年(2014-2016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并且无亏损。 3.4拒绝列入政府或一汽集团公司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7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每项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5日至2017年6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受理),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长春市景阳大路3999英湖商务港14栋4楼)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接受报名资料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9日16时00分整,报名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报名资料将被拒绝接受,报名截止时间前递交的合格报名资料按顺序依次登记,至登记完成为止。)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4)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2套); (5)业绩证明文件: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6)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7)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8)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9)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2套)。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3日上午9:30分,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4楼开标室(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5.2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4楼开标室(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5.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机械工业第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创业大街1958号 联 系 人:张启明、曲丕 联系电话:0431-85908134、85909954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本项目联系地址:长春市景阳大路4019号英湖商务港14栋402室 本项目联系人:杜仲秋、韩亚男 本项目联系电话: 0431-89302155、0431-89302188 电子邮箱:ZZJL89302155@126.COM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日期:2017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