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名称 排湖风景区绿道一期土方回填工程所属行业 市政公用工程 所属地区 省直辖行政单位 - 仙桃市工程类别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招标类别 施工下载时间 2017/6/8 0:00:00到2017/6/14 23:59:59 开标时间 2017/7/4 9:30:00
备注:如果公告正文及招标文件中不包含时间,以上表中的时间为准 排湖风景区绿道一期土方回填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排湖风景区绿道一期土方回填工程 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财政 ,招标人为 仙桃市排湖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的承包人依法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排湖风景区绿道一期土方回填工程; 2.2 工程地点:仙桃市排湖风景区及临边乡镇; 2.3 招标规模:河道疏挖约7900m3,回填土方约80万方,概算2300万元;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2.5 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符合设计要求,质量合格; 2.6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3 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5月至今)须至少有一个同类工程业绩且单项合同额不低于2000万元,以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为准,附中标公示网址并提供业主联系方式; 3.4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提交以下证件: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以提供新证照为准)、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身份证、同类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登记成功证明材料等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人印章,原件携带备查,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其投标将被拒绝并报送管理机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4.2 购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6月8日至2017年6月14日止;工作时间:上午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5时—17时; 4.3 购取招标文件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仙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仙桃市黄金大道西段8号,仙桃市委党校教学楼一楼);联系方式:15307226640;联系人:高飞; 4.4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4.5 为便于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到现场报名成功后,须同时通过企业CA数字证书登陆仙桃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入口(网址:www.xtggzy.com),凭企业CA数字证书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未在仙桃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CA证书后,方可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不按规定时间网上报名的投标单位,将导致保证金无法缴纳。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8日00点00分至2017年6月14日23点59分(北京时间,下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4日9时30分,地点为仙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仙桃市黄金大道8号,市委党校教学楼1楼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指定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仙桃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本招标公告之内容与后发文件不一致的,以后发文件为准。
招 标 人:仙桃市排湖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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