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xml:namespace>
本招标项目垫江县公安局系统“三所一队”迁建工程(看守所、武警中队)风景园林绿化及道路工程已由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垫发改委函【2011】4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垫江县公安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址:垫江县桂溪镇西湖村(垫江监狱附近)。
2.2 建设规模:本工程景观总面积约35727平方米,建安投资约1200万元。
2.3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为垫江县公安局系统“三所一队”迁建工程(看守所、武警中队)风景园林绿化及道路工程,包括门卫室、哨兵房、篮球场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工程、绿化工程、景观工程、道路工程、电气工程、室外照明工程以及室外给排水工程等所有工程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技术规范、招标范围补充说明及补充图纸,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分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其他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截止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8日起,在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直接下载并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图说、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份,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具体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垫江县南阳公园县级机关2号综合办公楼2楼)。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垫江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垫江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