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衢州隆港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定于 2017 年 6 月 15 日在双港管委会9楼(宾港南路1号)确定衢州市柯城同创智谷产业平台建设项目宾港南路西侧(东南时代城2号楼)铺装及绿化工程 的承包商。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宾港南路西侧(东南时代城2号楼),项目总投资约90万元,建设资金自筹。计划工期为60个日历天,质量目标:一次性验收合格,交易范围为同创智谷LOGO字体、广场硬化、铺装,人行道板铺装,景观绿化建设等。项目审定预算价为81.0785万元(含暂列金3万元),审定最高限价为74.8586万元。 2.交易资格要求 本次交易从柯城区承包商入围名录C组且已办理交易IC卡的企业中邀请确定。要求承包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投标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或以上资质和行业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开标时,需携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B证原件到场)。 3. 投标函的递交 投标函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 年 6 月 15 日9时30分,地点为双港管委会9楼(宾港南路1号),资料费100元/份。 4.投标企业投标前必须签订《遵守“六禁止六不准”承诺书》。对违反规定的企业一律列入工程建设黑名单,清出柯城区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名录,中标结果无效,已订立合同的则终止承包合同,对已付出的工程建设费用和一切经济损失由企业承担。 5.其他款项 1、本次工程交易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衢州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办法(试行)》处理; 2、合同参照的版本:全文引用GF-2012-0201标准合同范本格式 3、合同价款的调整: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承包; 4、本工程款支付方式:完成工程量的50%,支付合同价款的30%;待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竣工结算审计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审计价的95%,余款5%作为保修金扣留待保修期(二年)满时无缺陷问题退还(无息)。 5、工程量变更的有关要求:因工程变更增加费用超过合同价的10%需发包人承担的,应由区相关部门组织人员核实后方可组织施工,否则增加费用由承包方自行解决。 6、结算造价经审计机关审核,工程结算审计费全部由施工单位支付。 附:1.评标办法:随机下浮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授 权 委 托 书 4、承诺书 5、遵守“六禁止六不准”承诺书
衢州隆港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衢州港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奚胜 电话:0570-8553580 2017年6月 12 日
1.评标办法具体如下:随机下浮率法 以随机下浮抽取的系数为中标价。中标价指:由业主代表在82%、83%、84%、85%、86%、87%、88%七个百分数中随机抽取一个百分数作为中标价。(1号球代表82%,2号球代表83%,以此类推。) 再以随机方式抽取中标承包商。以承包商在签到表上签到序号顺序排序,现场抽签确定中标承包商。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承包商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承包商: (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3、授 权 委 托 书 : 我 (姓名)(身份证号) 以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授权 (姓名) (身份证号) 为本公司的全权代表,以我公司的名义参加 工程 的开标、询标、商签合同以及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其它事务,我公司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承包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无需密封,开标现场交于工作人员)4、承诺书 我单位参加的 工程施工投标,如我单位中标,我方承诺: 1、质量方面:按国家现行有关验收规范和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如一次性验收不合格,你方扣除我方全部质量履约保证金,同时我方无条件返修,并承担一切返修费用,我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如我方返修验收不合格,你方处以我方中标价10%的违约金,我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安全生产文明方面:我方承诺,确保安全文明标化工地,严格执行国家和浙江省及衢州市等有关部门的安全文明施工规定,服从行业管理部门、你方及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若因我方原因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的,由我方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你方扣除安全文明施工的全部履约保证金。 3、项目班子到位率方面: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及相关人员不得更换,在工地组织施工,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经业主批准同意后方可更换相应人员,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更换支付1万元违约金;五大员更换支付2000元/人的违约金。 项目负责人及技术承诺每月到位天数不得少于24天,每月少到一天扣500元,其他人员承诺每月到位天数27天以上,每月少到一天扣300元(具体执行详见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部分)。 4、工期方面:本项目实施期间,若我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经监理审核属合理工期索赔延期的除外)竣工,贵方可按合同相应条款进行处罚。若因我方原因造成工期滞后的,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相应条款处理。 5、竣工资料方面: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我方未移交资料和备案的(按招标人的要求提供)的,将视为违约,你方处以我方1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6、民工工资方面:承包人确保民工工资按时兑现,绝不拖欠,否则视为违约,贵方扣除全部民工工资履约保证金。我方如有发生民工工资拖欠并给贵方和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承包人应另行支付给发包人2万元人民币作为补偿。 7、廉政保证方面: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承包人如果用行贿、送礼或其他不正当手段企图影响或已经影响了发包人代表或监理人员行为和欲获得超出合同规定以外的额外费用,则发包人除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当事人(含发包人人员和监理人员)外,承包人对上述行为造成的工程损害、发包人的经济损失等,承包人应负一切责任,并予赔偿。情节严重者,发包人有权终止承包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承包。 8、其他方面:我方不将本工程进行转包,特殊专业辅助工程分包,未经贵方同意的,不得分包。否则贵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我方承担,同时支付给贵方合同总价的5‰以上10‰以下的违约金。 以上条款我单位作出书面承诺,如我单位中标后未按以上条款执行,所引起的一切损失由我方承担。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年 月 日
遵守“六禁止六不准”承诺书
根据《关于禁止村干部插手或承接本村公共建设工程项目的通知》(柯纪〔2017〕40号)精神,本单位(人)承诺遵守“六禁止六不准”纪律规定,做到: 1.不为列入禁止范围的村干部及其近亲属代理参与衢州市柯城同创智谷产业平台建设项目宾港南路西侧(东南时代城2号楼)铺装及绿化工程建设招标。 2.若取得工程承包承建资格,不将其转包或分包给列入禁止范围的村干部及其近亲属承建;不向与工程建设有关的人员行贿,安排娱乐、旅游等活动。 3.若违反以上承诺自愿承担一切因工程建设所支付和垫付的建设费用,并接受列入工程建设黑名单。
承诺单位(公章): 承包人: 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