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大东海片区花街景观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三亚市大东海片区花街景观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亚市大东海片区花街景观提升工程已由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三发改投[2017]5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三亚市大东海片区花街景观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对三亚市海花路、东海路、海韵路两侧的沿街建筑立面(仅包括沿街1~4层低矮层建筑,不包括沿街高层住宅、大型商场等)、道路、照明、绿化、景观等综合环境进行改造。具体改造内容为:1、建筑立面改造约73600㎡;2、道路改造约31326㎡;3、绿化改造种植乔木446株,花箱462组,并安装花柱、花墙、花池栏杆等;4、景观改造安装遮阳伞45个,坐凳144个,宣传栏15个,垃圾箱90个,雕塑小品180个,标识牌15个;5、照明改造安装路灯72盏,庭院灯360盏,地灯720盏,沿道路安装彩色景观灯网5000㎡,广告牌匾照明3600m,建筑物轮廓照明3600m等。
2.3 招标控制价:106530200.00元(设计费:3136900.00元;建安工程费:103393300.00元)(最终结算以审计部门审计结果为准)。
2.4 建设地点:三亚市吉阳区海花路、东海路、海韵路。
2.5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承包有效工期为150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采用EPC方式进行项目的设计、施工,中标人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和施工图设计)、内部施工运行协调、工程项目建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管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应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投标单位联合体成员均需具有《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联合体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设计单位应具备本项资质)。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施工单位应具备本项资质)。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
3.3.1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总承包负责人):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2 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
3.3.3 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可由项目经理兼任)。
3.4 信誉要求:各投标申请人2014年1月1日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在责令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和限制期内不得参加招标投标行为的处罚记录。
3.5 其他要求:投标申请人已加入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库。
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 6 月 14 日至 6 月 18 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三亚市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网,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支付,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 网上支付,售后不退,凡未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 7 月 6 日 15 时 30 分,地点为三亚市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2 号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____、海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三亚市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tb.sanya.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公司: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工 联 系 人: 谢工
联系电话: 0898-88697996 联系电话: 0898-68572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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