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南县蓝领公寓保障房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南县蓝领公寓保障房室外景观工程施工已经批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1 项目名称:阜南县蓝领公寓保障房室外景观工程施工
1.2项目编号:FNZG-GC2017191
1.3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阜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4 项目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阜南县经济开发区杨庄蓝领公寓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 发改投资【2014】13号。
1.5 招标人:安徽阜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阜南县蓝领公寓
2.2 建设规模:阜南县蓝领公寓保障房室外景观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投资规模:约600万。
2.4 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小区内地面铺装、道排、绿化及照明工程等项目建设,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3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向前追溯3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一例单项合同金额600万元以上(含600万元)的道排、绿化市政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
3.2投标人近3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向前追溯3年,下同)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没有违法分包和工程转包挂靠行为。
3.3开标前近3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向前追溯3年,下同)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责任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3.5 项目经理(建造师)的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近3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3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 600 万元及以上道排、绿化市政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
3.6 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是本单位工作人员,且不能有其它在建工程或拟任建工程(含已中标待建项目),否则招标人将取消该投标人中标资格。
3.7项目经理(建造师)所承担的项目必须在近3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向前追溯3年,下同)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没有违法分包和工程转包挂靠行为。
3.8 凡已中标阜南政府投资项目存在不履行投标承诺行为的企业,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其投标。
3.9 被各级行业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该行业项目的投标;被依法设立的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10 投标人与招标人有隶属关系或控股、参股等利益关系的,不得投标。
3.11 投标人之间如果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利益关系,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12因欠薪情况(例如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情形)严重被招投标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限制投标的企业,在限制期内不得进入阜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
3.13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在全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平台,以及投标人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有不良行为信息的,不得列为中标候选人。
3.14投标人需提供安徽省住建厅信用平台公布的信用分网络截图,否则不接受其投标。
3.15项目班子成员必须满足办理施工许可证要求,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县公管局记一年不良行为记录,并在相关网站暴光。
3.16投标单位及拟任项目经理须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开标时需携带原件)。
3.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2017年6月15日起可在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http://jyzx.fy.gov.c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招标文件费,否则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7 年7月7日09时00分,地点为阜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南县阜民路(县政务中心东侧)开标一室)。
5.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安徽省招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http://jyzx.fy.gov.cn
7.特别提示:
7.1、以投标人名义领取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退还投标保证金和处理异议(质疑)、投诉等有关事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依法委托代理人办理,代理人应为投标人内部成员,以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确认,同一项目除特殊情况外只能同一人代理,否则不予受理。
7.2、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不诚实守信,按诚信承诺书约定处理。
7.3、定标前若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进行约谈及考察,如发现弄虚作假、围标、串标、出租、出借资质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法处理。
7.4、合同履行期间,经查实承包人有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转让、出租、出借资质或者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将依据住建部《建设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出管理办法》建市[2014]11号给予严厉打击,所签订的合同无效,发包人可以终止合同给予清场,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一至三年内不准参与阜南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并提请监管部门记入不良记录,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违法所得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没收。
7.5、合同履约期间由发包人、建设工程行业主管部门、招投标监管部门发现未按合同备案人员派住项目管理班子,进场机械设备,存在质量、安全、进度及其他严重违约行为将依法给予处罚,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三年内限制在阜南县范围内投标。
7.6、本工程适用于《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徽阜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李蒙恩
电话:0558-672188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州市银河一路建委大楼5楼
联系人:张杰欧阳罡
电话:1372116796213135578050
电子邮箱:512034561@qq.com
2017 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