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永定城区高远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750428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湖南
工程名称:

永定城区高远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永定城区高远路道路工程已由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张发改投资【2017】52号、张发改法制【2017】123号文核准建设,建设资金由建设单位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张家界市市政工程建设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永定城区高远路道路工程;
2.2  建设地点:永定区大庸桥街道办事处且住岗片区,西起月亮湾西路,经且住岗路、崇州路、天问路、建德路、东至天崇路;
2.3  规模:本工程为城市次干道,全长1370.897米,路幅宽30米,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配套建设给排水管网、强弱电管线、绿化亮化及交通设施工程等。工程总投资约2500万元;
2.4  工期要求:150天(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要求保修;
2.7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叁拾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7日15时0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开户名称: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南庄坪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永定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解放路支行
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自行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jsggzy.gov.cn/index.html)对应招标公告中自动索取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有意本项目的投标人于2017年6月16日至2017年6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3:00时至5:00时,派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带单位公章持:1、法定代表人报名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拟任项目负责人报名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2、单位介绍信原件;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4、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6、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提供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7、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8、拟任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证书原件;9、施工员、质量员上岗证书,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10、本招标公告发布后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拟任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2016年11月至2017年4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原件;11、本招标公告发布后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到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区(张家界市南庄路109号南庄星座17楼)报名、购买招标资料并签署付款方式承诺书。注:以上资料除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存原件外,其余均存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6.2  未按6.1条规定提交资料或资料不全时,投标报名将会被拒绝;
6.3  招标文件400元/套,图纸及资料600元/套;一律以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4  澄清答疑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提出,并以不标明问题来源方式将疑问发送到zjjchuangdi@163.com。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http://www.zjjsggzy.gov.cn/index.html(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公告”栏)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7月7日15时00分,地点为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区(张家界市南庄路109号南庄星座17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jsggzy.gov.cn/index.html)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张家界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电话:0744-2160112。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  投标人应在投标报名前填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表》并且将投标人的单位全称、组织机构代码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及其所在省、市详细地址,连同其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报送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10.2  投标人在中标后,杜决资质挂靠,关键岗位人员非重病、死亡、业主认定不能胜任工作等特殊情况外不能变更,不能按投标文件人员到岗的,视为资质挂靠嫌疑人,取消中标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非特殊情况,关键岗位人员每周必须不少于四天在岗,如发现不在岗一次,提出警告,累计发现两次,扣除10%履约保证金,累计发现三次,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解除双方合同。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张家界市市政工程建设指挥部
联系人:侯先生
电话:1536768809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界市子午路紫舞骊珠大厦B座505室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8974484258
传真:0744-8276688
邮箱:zjjchuangdi@163.com

报名期限: 2017/6/162017/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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