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食品产业园一期项目已由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商合作局以宁开招备发[2015]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项目建设单位)为湖南湘粮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宁乡食品产业园一期项目二期道路、绿化及东侧挡土墙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 一、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宁乡食品产业园一期项目二期道路、绿化及东侧挡土墙工程 1.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湖南省宁乡县蓝月西路与石泉路交汇处 1.3项目概况:本项目包括西线、米粉外线道路工程、挡土墙工程、预应力高强砼管桩工程、绿化工程、机械土石方工程。 1.4工程造价:约502万元; 1.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6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1.7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1.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评定标准的合格等级。 1.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10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1.11招标范围:包括宁乡食品产业园一期项目二期道路、绿化及东侧挡土墙工程施工,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项目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2 企业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3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4 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6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及配备数量应符合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建建[2015]57号)文件的要求(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 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前连续六个月(2016年12月-2017年5月)的社保证明资料(提供查询网址,人员社保账户设置了密码的,还应当提供密码),须具备相应的有效岗位证书,安全员还需具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执业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且关键岗位人员均不得有在建项目。 2.7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同时提供查询网站名称、网址、密码等能查询),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并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2.8 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2.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3.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3.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 全 称: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 帐 号:66010154800002297 3.3截止时间:2017年7月6日17:00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3.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3.5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宁乡食品产业园一期项目二期道路、绿化及东侧挡土墙工程”。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宁乡食品产业园一期项目二期道路、绿化及东侧挡土墙工程),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6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四、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五、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4]259号文)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Ⅰ)”(报价按附表6(1)投标报价评审计分表执行,且只对总报价评分,分值为100分)。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6日起至2017年6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节假日不休息)到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69号新闻大厦8楼D座)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售价400元/本,售后不退。 6.2报名时投标单位派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持以下资料原件或证书原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者有效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招标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项目名称必须与本公告一致); (3)企业法人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 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8)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名单、身份证、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资料(提供查询网址,人员社保账户设置了密码的,还应当提供密码)、施工员的有效上岗证书、安全员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员的有效上岗证书; (9)湖南省外企业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入湘施工登记证(仅省外企业提供); (10)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提供查询网站名称、网址、密码等能查询),或提供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并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资料不全、报名人与其证照不符、及不符合6.2条其他规定的概不接受报名。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7月7日9:30整;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www.nxggzy.cn/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湘粮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宁乡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楼8楼 联系人:徐彬彬 联系电话:0731-8787588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69号新闻大厦8楼D座 联系人:袁胜、黄群、周康 联系电话:0731-84317972 传 真:0731-84310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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