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安徽天长秦栏经济开发区新鑫路绿化提升工程
2、招标人:天长市秦栏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管本国;联系电话:0550-7811366
3、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永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天长市天康大道北侧天天玩商务楼五楼
联系人:查士平;联系电话:0550-7306869、18755093216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工程实施地点:安徽天长秦栏经济开发区
6、建设规模:本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栽植香樟、紫薇、紫叶李、红叶石楠、金叶女贞、瓜子黄杨、金桂、铺种草皮、海桐、海桐球、红花继木球、蜀桧、雀舌黄杨等,具体见本工程量清单。
7、计划工期:不高于10个日历天(不含养护期)。
8、养护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18个月(包活),养护标准必须严格按照2005年《安徽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附二中的三级养护标准。
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园林绿化施工。
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2014年1月1日至今具有单项合同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提供施工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原件,且业绩单位名称需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出具相关主管部门名称变更证明)。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发布
1、本工程不实行报名。
2、文件的发布:本公告电子版本请登陆天长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页(秦栏信息公开)http://xxgk.tianchang.gov.cn/opennessContent/?branch_id=55fd0244bff74fb6a66659f1下载。
四、计价模式、中标规则及发包价
1、本次招标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见附件)。
2、清单中的工程量为估算量,最终结算的工程量以招标人在现场验收计量的工程量为准。
3、发包价的确定
发包价计算方法:控制价×(1-K)作为发包价(其中K值=20%,K为投标让利幅度)
发包价=192781.45×(1-20%)=154225.16元
4、中标规则
本工程采用随机抽取的方法确定中标人。将有效投标人设为X,X为编号①、②、③、……,由投标人按签到顺序各自抽取一个属于自己的号码。在有关部门监督下,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第一次随机抽取一个号码即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次随机抽取一个号码即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次随机抽取一个号码即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人只有一名时,直接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元。
各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装于密封袋内,并在密封袋上注明金额、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保证金现场缴纳至招标人处,开标结束后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未按时缴纳保证金的潜在投标人,将不能获得投标资格。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
六、招标时间安排
时间 事项
2017.6.19 发布招标公告
2017.6.19—
2017.6.20 各潜在投标人可提出疑问,疑问可以以书面形式递交到招标人处或代理公司,也可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ahyxgczx@163.com(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2017.6.21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的疑问做出澄清,并在市信息公开栏中公布,请各潜在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公告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017.6.23
15时00分 在天长市秦栏镇人民政府一楼会议室开标。各潜在投标人必须于15时00分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交至招标人处,15时00分以后递交的无效,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无效。
七、开标程序
开标会议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1、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
2、招标人对各投标人保证金、营业执照原件、业绩合同原件、业绩中标通知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进行现场审验。未能按上述要求当场提供有关证件及保证金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投标人应对宣读的内容现场进行确认;
4、招标人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验,并核对其报价的有效性,有效性是指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响应本招标文件;
5、对合格投标人,按签到顺序各自抽取一个属于自己的号码,再由招标人现场抽取确定三个中标候选人,第一次抽取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次抽取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次抽取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八、工程款支付方式
1、本工程不设预付款;
2、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付合同价款60%,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付至审计价款的90%,工程养护期满付清余款(无息)。
九、其他
1、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收到的投标文件不足3个,由招标人重新确定招标方案。
2、若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接近限价的,招标人可以拒绝所有投标。
3、中标人不能在承诺的工期内竣工,视为违约。每延误一天,将扣除300元作为惩罚。
4、参加开标的人员必须携带(手持或密封均视为携带)营业执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业绩合同原件、业绩中标通知书原件。
5、投标文件应按照附件二的目录内容编制,不得缺项,否则将被视为废标。
6、投标文件可参考附件三的格式填写,投标人也可以采用其他的格式,但不得改变实质性内容。
7、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现场向代理公司交纳招标文件费用100元/份(售后不退),未交纳该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本工程招标代理费1500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给代理公司。
附件一、投标函目录:
投标函目录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函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业绩合同复印件、业绩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附件二、投标文件格式:
本格式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也可以采用其他的格式,但不得改变实质性内容。
投标函
天长市秦栏镇人民政府:
1、根据你方安徽天长秦栏经济开发区新鑫路绿化提升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总价壹拾伍万肆仟贰佰贰拾伍元壹角陆分(?154225.16元)的投标报价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保证在签订合同后 3 日内开始本工程的施工,并在10个日历天(工期)内完成本合同的施工,工程质量达到你方的合格标准,养护期满移交整个工程。
4、随本投标书,我方同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 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我方在本投标书有效期内撤回投标书,或在中标通知书下达后 2 天内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书,或自行转标,贵单位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另选中标单位。
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上述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担保。
6、我方如果中标,将向代理公司缴纳招标代理费1500元。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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