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函(公告附件).doc 招标编号: 玮元-B2017018-DL 1.招标条件 剑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综合营业用房建设项目附属及景观工程,项目业主为剑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投资,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剑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综合营业用房建设项目附属及景观工程 2.2工程规模:约239万元 2.3工程建设地点:剑川县金华镇金狮路 2.4 计划工期:8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内容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施工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企业均可参加报名。 3.2投标人近三年内具有一项(及以上)同类工程施工业绩(注:该条件报名时不审核,待投标时审核) 注:每个投标人只允许授权同一代理人针对本项目办理报名事宜,同一投标人多报或重复报名均视为无效报名。 3.3云南省省外企业还需提供云南省外企业入滇备案证或登记证书原件;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开标当天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议,否则递交投标文件查验时不予通过。 4.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5.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6月20日至2017年6月26日(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7:00时(北京时间); 地点: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剑川县金华镇拓新路17号) 电话: 0872-4526590 6.报名所需资料及要求:资格预审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请携带《投标报名申请函》(公告附件下载)和身份证原件(非本人不予受理)前往报名;同时需将①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②资质证书(新版)副本、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对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⑤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⑥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必须是本公司在册管理人员(与公司存在实际劳动合同关系),需出示经劳动管理部门鉴证备案过的《劳动合同书》}、⑦省外施工企业入滇备案证或登记证书、⑧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资料原件的彩色电子扫描件用申请人常用邮箱发送至jcxjyzx@126.com。逾期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将被拒绝,注册建造师报名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改。温馨提示:资料名为“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 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7.1 凡通过报名者,2017年6月22日至2017年6月28日(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凭报名回执单购买招标文件,地址:剑川县金华镇拓新路17号。 7.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200 元,售后不退。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4日9时00分,地点为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2开标时间为2017年7月14日9时00分在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进行。 8.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告》第18号文件规定,中标公示期满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进场规范运作出具书面证明。未办理进场交易证明的项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不得办理其后继手续。 10. 本工程的建筑材料要求按照《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内建设项目使用县内建材的通知》(剑政办发〔2009〕87号)文件要求执行。 1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www.ynggzyxx.com))、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dlggzy.com)、剑川网(http://www.jianchuanxc.cn)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剑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地 址:剑川县金华镇金狮路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577229766 招标代理: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大理市下关镇北区广电路 联系人:李先生、杨先生 联系电话:0872-2366606 13987266665 |